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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晚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时间:2012-02-01 01:40来源:美丽学院 作者:doremibaby 点击:
请问晚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中国HR前沿论坛~互动社区精彩共享 MSN:lixq1984@hotmail.co.jpE-mail@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晚婚晚育奖励)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
请问晚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中国HR前沿论坛~互动社区精彩共享

MSN:lixq1984@hotmail.co.jpE-mail@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晚婚晚育奖励)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请问晚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吗?

lixq发表于2011-12-2715:41

婚假包括双休日,但是遇到法定假是要顺延的

不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节日我前后几个公司都是这样规定的



婚假包括双休日,但是遇到法定假是要顺延的

四叶草的兔兔发表于2011-12-2722:43

楼上说包括双休日可有明确依据?

婚假是否包括双休日?

包头市民张女士问:"我向公司请了婚假,但公司负责人却说婚假包含双休日。我想咨询一下这种说法合理吗?会影响工资收入吗?婚假能享受多少天?"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答:"首先,男女双方在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享受15天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可以享受晚婚假期。法定节假日有哪些。此外,婚假包括双休日和法定假期,结婚时男女双方在异地,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信息来源: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等有关假期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9号)第六条已经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作为计算假期的天数。这个文件是有效的。晚婚假也是婚假,其执行标准也是一样的,指的都是工作日。



结论如下:要看各地的规定,每个地方的规定是不同的。

上海规定的理解:可以包含休息日,不包含节假日。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鼓励公民实行计划生育,保障公民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晚婚晚育奖励)

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

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三条(领取光荣证条件)

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子女年满16周岁之前,可以在本市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公民,不可以领取《光荣证》。

第四条(换领光荣证)

持有外省市《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符合本市规定的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可以换领本市《光荣证》。

换领本市《光荣证》时,不受子女未满16周岁条件的限制。

第五条(退回光荣证)

已领取《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持《光荣证》无效,并且应当退回《光荣证》:

(一)申请再生育子女;

(二)违反规定生育子女;

(三)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光荣证》;

(四)不符合领取《光荣证》条件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补领光荣证)

已领取《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光荣证》遗失或损毁的,可以补领。

第七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满16周岁以前,领取每月3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有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无用人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支付。

第八条(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计划生育奖励)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我不知道法定节假日有工资吗。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5000元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第九条(婚后无子女奖励的过渡性规定)

2004年4月15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按照下列规定领取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一)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在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计发养老待遇后,再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即原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充养老金)元。

(二)不符合前项规定的人员,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元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

第十条(独生子女意外伤残补助)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凭其子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十一条(独生子女死亡补助)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其独生子女在未满16周岁之前死亡,自愿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给予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奖励)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按照下列规定享受休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在术后一周内不做重体力劳动。放置宫内节育器3个月、6个月、12个月时各随访一次,以后每年随访一次,每次休息一天。

(二)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三)输精管绝育的,休息7天。

(四)输卵管绝育的,休息30天。

(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六)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息5天。

(七)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息3天。

(八)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剂后因月经失调需诊断性刮宫的,休息5天。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

(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

(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

(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假期,自手术之日起计算;同时实行多项计划生育手术的,多项手术假期累计。

第十三条(过渡性规定)

持有《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本规定施行前已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但未领取过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参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

《条例》施行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本市户籍公民,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本规定施行前已按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但未领取过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参照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执行。

在《条例》施行之日前领取的《上海市独生子女证》仍然有效的,与《光荣证》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解释部门)

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解释。

第十五条(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06年3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同时废止。自2011年1月1日起,凡符合本规定条件领取奖励费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正因为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包括双休日,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里只明确晚婚假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并没有说遇公休日顺延。另外包头市规定的晚婚可享受15天婚假规定并不适用上海,上海晚婚假是7天,婚假3天,合并使用共十天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只说法定节假日顺延,没说法定休息日顺延。

所以包括双休日。不包括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与法定休息日的区别在于,法定节假日有工资,法定休息日无工资。



不知各位还有什么不同看法,这是老那的理解。



包括双休日。但是不包括法定节假日,顺延。



学习了



按照王老师的理解应该说婚假晚婚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已是共识;

但是对于双休日也只是可以不包括那当然也可以包括



所以个人的理解是否包括双休日由企业的规章制度自行规定

企业人性化一些可以约定不包括,那员工一般都会多休息几天;当然,企业规定包括双休日也没有错



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晚婚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因为婚假员工可以自行调整这样规定也是合理的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晚婚晚育奖励)晚婚的公民,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yaodongxudd发表于2011-12-2716:20

是这样的,完全正确,顺延就可以了,不会是让你合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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