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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和加班劳动报酬问题

时间:2012-04-21 02:44来源:鹤林玉露 作者:我想成为一名女法医 点击:
第一,全体公民享受的法定节假日一共十一天,分别是:(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
第一,全体公民享受的法定节假日一共十一天,分别是:(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1]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2]

第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有:(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对比一下法定节假日有哪些。学会结婚条件。现役军人放假半天。[3]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4]

第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国家法定节假日。[5]不处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公民一般不享受该地方法定假日。

第四,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休假[6]。如果用人单位合法要求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7]。

第五,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来代替向劳动者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报酬。

[1]参见《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2]参见《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3]参见《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4]参见《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5]参见《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四条。[6]参见《劳动法》第四十条。[7]参见《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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