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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时的薪酬问题

时间:2012-04-21 04:57来源:专属天使 作者:CANDEY 点击:
我们是一个链锁店的门店营业员.每天是轮班制的.6小时/7小时交替轮. 每个月没有休息日.还必须得提前15分钟打卡.像这样的制度有什么不合法.可以维权的地方吗? 另:我们在元旦.五一等法定节假日时得上14个半小时.但工资只有平时.日工资的3倍.2号3号回正常班.像这
我们是一个链锁店的门店营业员.每天是轮班制的.6小时/7小时交替轮.

每个月没有休息日.还必须得提前15分钟打卡.像这样的制度有什么不合法.可以维权的地方吗?

另:我们在元旦.五一等法定节假日时得上14个半小时.但工资只有平时.日工资的3倍.2号3号回正常班.像这样能要求补薪或进行维权吗?

满意答案

根据法律规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应不超过8小时,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的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每周至少保证劳动者有一个完整的休息日。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则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按照批复执行。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即属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向仲裁提成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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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是平时的两倍法定节假日是平时的3倍关于你的问题你所在的企业是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可以说中国到处都是这个状况没有特别的关系很难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对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如何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对于法定节假日有哪些。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法定节假日有哪些。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补休代替加班费合法吗?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由此可见,你知道2012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

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你可以跟老板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你可以到劳动监察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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