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第一胎的,应在生育前到女方现居住地街道人口计生机构登记。符合生育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双方应在怀孕前共同向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机构申请批准。生育时仍未补办,按超生计算基数征收2%的社会抚养费。 晚婚增加婚假10天 条例还特别扩大关爱范围,国际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实行晚婚的,增加婚假10天;实施晚育的,将省条例原定的晚育假由原15日增加至30日,将男方可享受的看护假从10日增加到15日。 独生子女父母可在子女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发此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由父母所在单位分别发给1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政府统筹解决。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内领取此证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非法性别鉴定将重罚 由于深圳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离自然人口增长的正常性别比(2011年高达118.06),反映出利用B超、染色体监测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较为严重。为确保人口增长的正常性别比,避免产生严重的人口性别不平衡导致的社会问题,条例还加大了对“两非”行为的打击。 其中,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的机构,由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实施人工终止妊娠的机构,处以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租客超生 业主是否该受罚? ■争议 此次条例提出出租屋业主也有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你看法定节假日有多少天。即“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应与辖区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签订《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提供承租人员的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不得把房屋出租给拒不接受辖区街道人口计生机构处理的超生人员,否则将被处以两千元罚款”。 这一条文审议时当即引起了争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罗敏代表人大发言时建议“再斟酌”。 罗敏表示,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不可能亦无义务掌握超生人员信息。同时,根据我国人口计生法规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尤其公民只是协助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因此而受到行政处罚不太妥当。其次,出租屋业主或出租屋管理人与辖区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形成的是合同关系,若违反合同,承担的是民事责任而不是行政责任。 此外,罗敏说,政府理所当然更为充分地掌握特区范围内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其实2011法定节假日。通过电子政务将社区工作站、街道办、区、市相应的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只需提供承租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政府机关即可查验承租人员的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这样既可减轻出租屋业主或者出租屋管理人的负担,也符合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要求。 “再者,根据《宪法》规定,居住权乃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政府应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使公民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亦不宜剥夺其居住权。”罗敏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