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联合公报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2010-11-16 【生效时间】 2011-11-24 【时效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联合公报2010年12月16日,中国和印度共同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联合公报》。公报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联合公报 二0一0年十二月十六日 一、应印度共和国总理曼莫汉·辛格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0年12月15日至17日对印度进行正式访问。温家宝总理与曼莫汉·辛格总理举行了会谈,并将会见印度总统普拉蒂巴·帕蒂尔。两国领导人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同意,作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印肩负着确保两国经济社会全面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历史责任,对推动亚洲乃至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中印关系超越双边范畴,具有全球和战略意义。 三、双方欢迎对方的和平发展,认为这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双方相信,两国关系的发展为加强双方合作提供了不断增长的机遇。世界有足够空间供中印共同发展,也有足够领域供中印开展合作。 四、双方满意地回顾了过去十年来中印关系取得的全面快速发展,重申遵守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关系原则和全面合作的宣言》、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共和国联合声明》、2006年《中印联合宣言》和2008年《中印关于21世纪的共同展望》确定的发展中印关系的基本原则和共识。双方决定,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相互尊重和照顾彼此关切和愿望的基础上,加强战略沟通,促进务实合作,企业股东合作协议书。扩大人文交流,进一步深化和充实中印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内涵。 五、为体现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决定建立两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定期互访机制。双方欢迎开通两国总理电话热线,两位领导人同意就共同关心的重要议题进行定期磋商。双方还同意建立中印外长年度互访机制。 六、双方对两国不断增长的贸易额和投资关系表示满意,同意进一步扩大基础,平衡经贸合作,寻找新的合作机会,实现未来的巨大增长。为实现这一目标,双方:股东合作协议书。 (一)积极看待经济关系中不断增长的机遇,同意建立战略经济对话机制,以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促进交流互动,共同应对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加强经济合作。 (二)确立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的新目标。为减少印贸易赤字,双方同意采取措施推动印更多对华出口,包括支持印方参与中国举办的国家和地区贸易展,进一步推进贸易便利化,加强药品监管的合作和交流,加强中方企业和印信息产业的关系,加速完成对印农产品的植物检疫磋商。 (三)重点拓展在基础设施、环保、信息技术、电信、投资、财金等领域的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印方欢迎中国企业参与印度的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双方鼓励两国企业扩大相互投资与工程承包合作,妥善处理经贸摩擦和分歧,共同反对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双方成立了中印企业首席执行官论坛,讨论商贸事务,为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建言献策。 (四)为加强银行业和金融合作,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印度储备银行达成了谅解备忘录。中印还同意向对方国家的银行颁发开办分行和代表处的许可。有关部门将制定具体办法。 七、双方对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共和国建交6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表示满意。双方宣布2011年为“中印交流年”,鼓励两国社会团体、青年、媒体、学者、智库、艺术家和文化界人士开展更大规模的交流。双方同意今后五年内继续开展两国青年互访活动。中方将邀请500名印度各界青年于2011年访华。双方签署了关于新闻媒体交流的谅解备忘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2010至2012年执行计划》。双方同意探讨编写中印文化交流百科全书。 八、双方强调了教育交流包括推动扩大相互学习对方国家语言的重要性。鉴此,中方欢迎印度中等教育中央委员会从下一个学期(2011年4月)起将汉语作为外语列入印度学校课程的决定。中方将在汉语教师培训和汉语教学材料方面提供支持。双方宣布共同设立中印优秀大学生交流项目,项目的实施将通过双方磋商确定。双方同意考虑商定相互承认学历学位的协议,以加强和推动两国校际交流和学生交流。 九、双方注意到两国在跨境河流领域开展的良好合作,印方赞赏中国向印度提供汛期水文资料和在应急事件处置方面提供协助。双方重申将促进和加强该领域的合作。 十、双方重申,将坚定致力于通过和平协商,早日解决边界问题等突出分歧。双方重申,解决边界问题是两国领导人商定的“十项战略”之一。 共2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