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老公都是双独,已育有一个女儿,但是想要再生个二胎,不知道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资料?第一胎没有拿准生证,因为当时不够年龄生育,所以不知道会不会影响第二胎拿准生证的资格。如果可以拿,应该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再生育申请审批程序 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或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夫妻,须申请并经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后方可生育。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程序是: 一、申请。申请人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领取或者相关网站下载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文书格式一),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后,送交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并附下列材料: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两张(分别贴于《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和《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病残儿为由申请再生育的,应附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上述原件(证明材料类除外)由乡(镇、街道)经办人当场审核无误后退还,复印件加盖"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由经办人和申请人签字后留存。 男方为本省居民,女方为外省居民,婚后居住本省,符合本省《条例》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可以向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再生育申请。申请材料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 二、初审与受理。乡(镇、街道)应当对《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和有关材料进行查收,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出具《再生育申请受理通知书》(文书格式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出具《补正再生育申请材料通知书》(文书格式三),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通过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并制作《再生育申请群众座谈会记录》(文书格式四),或由2名以上调查人员走访调查3-5名群众并制作调查笔录(文书格式五)并形成调查报告(文书格式六)。审核完毕后上报所在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 三、审查与决定。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街道)审核意见之日起1个月内(含张榜公示时间)办结审批。再生育申请审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集体审批讨论情况要做到记录完整(文书格式七)。拟批准的应当在发给《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前,由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向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出具《拟批准再生育夫妻名单公示通知书(文书格式八),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张榜(文书格式九)公示10日。张榜公示期间,群众可以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有关单位应如实填写《群众意见反馈报告书》(文书格式十),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制作相应的调查笔录。经审查,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制作《批准再生育决定书》(文书格式十一),发给《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制作《不予批准再生育决定书》(文书格式十二)并送达申请人。 四、发放与送达。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将《批准再生育决定书》、《批准再生育夫妻名单》(文书格式十三)及加盖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钢印的《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下发至乡(镇、街道)。《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复印件由县(市、区)留存,《批准再生育夫妻名单》由乡(镇、街道)留存。乡(镇、街道)应自收到《批准再生育决定书》、《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之日起7日内将《批准再生育决定书》、《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送达给申请人(文书格式十四)。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应将批准再生育情况,自正式批准之日起7日内列表上报设区的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2、非婚生育是要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请主动到户籍地的县区人口计生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然后按再生育程序办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依法取得二胎准生证,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及产假? 回复了那么多,看起来都感觉好麻烦啊。 徐弋涵发表于2012-3-2609:31 不知道淮安的社会抚养费基数是多少,是否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就可以拿到第一个孩子的独身子女证,就可以继续办. 依法取得的第二个孩子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和产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