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全市范围内颁布实施。当前,水资源匮乏和气象灾害频发已成为昆明市发展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瓶颈和短板,加之现有人工影响天气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够完善,昆明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的出台将规范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有效缓解全市水资源短缺和用水量急剧增长长期存在的矛盾。 该《办法》的编制以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为实际,深入调研,民事上诉状的写法。结合国家、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和规范最终形成。《办法》建立健全了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常态化人工增雨基地是重要的城乡基础设施,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主水源区、重要供水水源区建立常态化人工增雨基地,实施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保障工农业发展及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确保供水安全。解除劳动合同。 《办法》规定了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的职责,相关部门配合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职责以及气象主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办法》指明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即是一项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又需要较大灵活性。应由政府决定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气象主管机构掌握具体作业时机,并在下列情况出现时,及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生森林火灾或者气象台站发布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出现干旱或者当地气象台站预测持续干旱少雨;库塘蓄水、供给严重不足;冰雹频发区或者预计出现冰雹天气;出现突发性公共污染事件出现其他需要进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情形。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加强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法律体系,给云南“桥头堡”战略的实施和昆明区域性国际城市的发展提供气象防灾减灾保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