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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 印发检察机关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字号】 ----------- 【颁布时间】 1996-12-31 【生效时间】 1996-12-31 【时效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的决定》将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各级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现将《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关于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关于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检察机关侦查工作贯彻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共11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