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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离婚儿子归谁

时间:2012-02-03 21:15来源:汤圆 作者:蒋显聪 点击:
我08年的时候和我前妻生了个儿子,我现在想和她离婚,儿子刚满两岁,但是我们没领结婚证,我想和她协商,但是她不愿意,如果打起官司来儿子会判给哪方多点,我家里条件还错,她家就一般,我和她都是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 这个问题还要等你们打官司的时候调查过
我08年的时候和我前妻生了个儿子,我现在想和她离婚,儿子刚满两岁,但是我们没领结婚证,我想和她协商,但是她不愿意,如果打起官司来儿子会判给哪方多点,我家里条件还错,她家就一般,我和她都是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
这个问题还要等你们打官司的时候调查过后才能确认的

没有结婚证从1994年开始就算非法同居,法律不保护,一般孩子满周岁后都会判给经济条件比较好的一方

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与你们是否领取结婚证无关

主要参考以下因素,请根据自身情况作合理判断: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会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您好!

既然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明,那么你们只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即可);那么孩子亦属于非法生育;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你们的孩子是受法律保护的;不管孩子跟随任何1方生活,而另1方仍负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多次协商未果的话,可以起诉至法院;一般法院会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前提酌情考虑;也就是说如果您的生活/经济条件比另1方更优越,那么你拥有孩子抚养权的把握则更大;关键是,法律规定:如果孩子未满2周岁的话,那么孩子应随母亲生活;

(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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