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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未领结婚证,但在一起生活多年,并有一十六岁孩子,现因

时间:2012-02-06 03:58来源:春江水 作者:开心梅子 点击:
因男方赌博成性,屡不毁改,不顾家庭孩子,但因没有结婚证,现在也不知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能像离婚一样和男方正式分开吗,需要到民政部门或者派出所办理什么手续吗 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同居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见,看看 领结婚证都
因男方赌博成性,屡不毁改,不顾家庭孩子,但因没有结婚证,现在也不知该怎么办,有什么办法能像离婚一样和男方正式分开吗,需要到民政部门或者派出所办理什么手续吗
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同居生活,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见,看看领结婚证都需要什么。属于事实婚姻。对于事实婚姻,法律是比照正常的婚姻关系处理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向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后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就小孩的抚养和财产的分割问题一并主张权利。

受法律保护,因为在同居期间有孩子,属于事实婚姻,须向法院起诉,接除关系,并根据双方要求,讲将财产进行分割,孩子有谁抚养,需经双方协商,抚养费的计算和给与,起诉是一并想法院申请就可以了

你们俩本来就不是合法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是不合法不受国家保护
你们的情况只是叫同居
随时都可以走人的
不过你们的孩子你舍的么
你们在一起多年肯定有共同财产
这个怎么结算
想清楚别冲动而行

不用的,因为那种根本不叫做婚姻,最多是同居,你可以向法庭申请小孩的养育费

他们的婚姻同意受法律保护。不能通过协商离婚,就通过法律渠道,提起诉讼。要有对方恶习的证据。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半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属事实婚姻,你可以到妇联,民政局了解,,他们会给你作主的

这种关系属于非法同居。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法律手段,搬走一个就行了。

但存在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婚姻法有规定(非原文,大意),1,同居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
2,非婚生子女享有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义务: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赡养父母的义务。解除同居关系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和教育费。

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不需要到民政部门,如果你们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同居生活属于事实婚姻,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是在94年之后,属于同居关系。

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同居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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