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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扬府办发〔2010〕168号 【颁布时间】 2010-10-09 【生效时间】 2012-02-07 【时效性】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0〕1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扬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九日 扬州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成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委托实施行政权力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政府及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享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征用、行政裁决及其他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行政权力。 第四条 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是指政府及所属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利用政府统一建设或政府批准自建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平台及权力库,实行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我不知道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全过程接受监督,全程留痕。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纳入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和机关作风评比等考核体系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第六条 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行政监察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监督检查,看着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部门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七条 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经信委、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推进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工作,组织对行政权力实施主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经信委(信息中心)负责电子政务专网、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建设及技术保障和日常维护工作;市监察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行政监察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对全市行政权力网上运行进行实时监察;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协调指导全市行政权力库和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法制监督;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负责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同时做好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网上运行平台与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第八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九条 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指定机构具体负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下列工作: (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二)行政权力的调整和更新; (三)开展网上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 (四)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行政权力实施主体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上年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报告。 年度报告包括:行政权力运行、行政监察、法制监督的基本情况,考核验收情况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要求报送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行政权力清理及确认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部署,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具体组织行政权力清理并负责审核确认工作。 第十二条 行政权力实施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三定方案”的有关规定,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外部流程图、内部流程图和自由裁量基准。 (一)行政权力基本信息包括:行政权力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收费依据和标准、外部流程、裁量基准、法定期限、办理机构、办理地点、联系电话、监督电话以及其他规定内容。共4页 当前为第1页 上一篇: [有效] 下一篇: [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