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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司法解释(三)与员工关系管理疑

时间:2011-11-26 21:16来源:造型师周楠 作者:猪头 点击: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司法解释(三)与员工关系管理疑难案例分析高级研修班 一、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法》权威解读与案例分析 1、关于《社会保险法》最新立法趋势分析及 新政策立法方向解读; 2、现行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 医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及司法解释(三)与员工关系管理疑难案例分析高级研修班

一、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险法》权威解读与案例分析

1、关于《社会保险法》最新立法趋势分析及新政策立法方向解读;
2、现行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的新要求及新规定;
3、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4、外来务工人员仅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是否合法?

5、如何理解视同缴费年限?职工被判刑、劳教、除名的是否缴费年限是否清零?

6、如何理解社会保险缴费双轨制?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否等同于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

7、职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视同缴费年限转入地区是否接受;
8、用人单位不足额缴费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9、试用期间是否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保
10、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 有效;
1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退休年龄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12、欠缴社保滞纳金计算应当按照什么标准计算

(二)《工伤保险条例》权威解读与案例分析

1、《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内容立法分析与解读;
2、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3、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5、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6、出差过程中,突然病亡算工伤吗;
7、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8、职工因工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9、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10、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11、停工留薪期起始时间如何确定,期间待遇如何确定?是否包括绩效奖金与各项补助;
12、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13、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14、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15、第三人导致本单位员工工伤的,用人单位如何向第三人追偿;
16、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17、常见典型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三)最新司法解释运用与劳动争议处理常见问题分析

1、法院受理哪些社会保险争议?司法解释三对此做出何种新的规定;欠缴社保是否受时效限制;
2.停薪留职人员、内退人员再就业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3.关于加班的举证责任如何理解?用人单位在管理上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

4.劳动争议中的答辩原则是什么

5.如何理解劳动报酬争议的特殊时效

6.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中的各类证据的法律效力;如何用好证人证言;

7.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诉讼时效与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之间的关系;

8.关于小额标的的一裁终局,是按照总的标的额算还是按照单项标的额算;

9.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是否受一年时效的限制;

10.典型劳动争议的处理与应对

(四)日常员工关系管理常见问题分析

1、新员工入职应当审查什么事项,以及如何进行入职培训与制度公示;

2、新、老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的原则应当如何把握;

3、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劳动合同,在不同区域、不同企业、不同员工之间有何异同;

4、长期劳动合同管理模式下,如何便捷实现对员工岗位与待遇的调整;

5、在职员工日常加班倒休、年休假应当如何合理安排;

6、签署服务期协议,应当如何约定培训的性质以及关于多次培训的服务年限如何确定;

7、如何确定签署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的范围,以及如何约定员工离职时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8、如何通过长效机制的调整,实现人力资源部对员工日常管理的常态化;

9、如何理解医疗期与员工日常病假的关系

14、对于不胜任工作的职工,如何进行考核具有法律效力;

15、对于违纪、违法、劳教、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应当如何送达;

16、离职员工如何进行离职面谈,离职面谈的意义是什么;

17、离职协议如何签署避免员工秋后算账

二、参会对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各级法院官员;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工会及劳动关系相关专业人士;国内外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机构;各科研、院校从事劳动合同及人力资源研究的人士。你看交通赔偿

三、主讲专家:

韩智力: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律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讲座教授、武汉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企业联合会客座教授、全国境外就业中介机构专家顾问及多家律师事务所专业顾问

鲁志峰: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劳动关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科学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就业促进会法律顾问;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韩 佳:北京亦明律师事务所、高级人力资源顾问

白永亮: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高级顾问、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诊所客座研究员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唯一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和诉讼的专业机构先后为数百家中外企事业单位处理了近700起劳动争议案件,并成功代理了北京首起解除工会主席劳动合同争议、国美电器原总经理离职争议、唐山钢铁集团公司高管跳槽争议、光华公司上诉上海分公司经理同业竞争争议等重大案件。先后为中国联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化进出口、中国电子、诺基亚、松下、西门子、天音通信、太古中粹、北京外航服务公司、海南航空、首都机场、吉百利、爱玛克、庄臣泰华施、塔塔软件、信元担保、搜狐游戏、中国就业促进会、美缇商贸、上元国际咨询、中加学校、烟台欣和、清华大学、人民大学、政法大学、武汉大学、铁道部、中信集团、招商局、中国移动、中国兵器、中国粮油、中国化工、中国电子、中国石油、中国外运、中煤能源、航天科工、中海油、中交天津航道局、南方电网、华北电网、广东核电、南方航空、国际航空、海南航空、中国联航、首都机场集团、广东机场集团、江西机场、东北空管局、一汽大众、一汽奥迪、一汽实业、东风汽车、上汽通用五菱、北汽福田、中建七局、中国水利水电十一局、山西通信、天津网通、北京网通、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兴通讯、广东邮政、松下、诺基亚、西门子、帝斯曼、TCL、格力、美的、青岛啤酒、武汉烟草、四川烟草、福建中烟、龙岩卷烟厂、湖南中烟、核电二三公司、北京电建、天津电建、山西电建、晋煤集团、雅居乐地产、秦山核电、新奥集团、东软集团、顺丰速运、中关村科技、长城软件、福富软件、北新建材等多家单位提供常年员工关系管理顾问服务。

四、研修时间和报名办法

2011年4月20日—4月22日 广西省南宁市 2011年4月27日—4月29日 北京市

(3月—12月在全国同时举办《劳务派遣管理》(草案)解读及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操作案例分析研修班,需要资料请来电索取)

参加研修班的同志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邮至中心,我们将于开班前五日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具体培训地点及行车路线。

五、研讨费用:

每人1680元: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同时为学员提供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绩效管理、劳务服务合同、和派遣协议等几十项范本。不含食宿,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郭老师

电 话:010-

传 真:010-

E-mail:

更多学习信息请到 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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