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见代理的法律适用,
而建立表见代理制度则可以克服上述弊端,维护代理制度的信誉及其固有功能,促进社会交易。 3、表见代理制度可以弥补代理制度的功能性缺陷。表见代理产生之前的代理制度仅设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两种形态。表见代理的设置,使无权代理制度一分
表见代理的认定与无权代理人之法律责任,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其适用与代表人责任制度相同,仅适用于行为人越权场合。 1 、表见代理的构成 (1)在订立合同行为与过程中存在表见行为 表见行为包括两类: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严格认定表见代理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3、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不仅要求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且要求相对人在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合同相对人主张构成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适用规则的完善, 表见代理中代理人是肯定有过错的,但因其过错程度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代理人过错极其严重,构成合同无效。比如说,代理人是通过盗窃等犯罪手段获得有代理权的证据。这种合同在单一要件说中认为表面要件不成立,不认为构成表见代理。双重 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讨论, 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代理人无代理权,而相信代理人有代理权,并且该心理状态是其与无权代理人为法律行为的原因。当相对人不知无权代理人无代理权,且存在表见事实的情况下,若有证据证明相对人并不相信其有代理权时,仍然不能构成表见代理。无过失, 表见代理的认定, 表见代理制度之必要;如果当事人明确提出超越或无代理权限的抗辩意见,则应当引导当事人围绕有无代理权限、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展开诉辩。因而,在具体个案中是否需要适用表见代理制度,应以当事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