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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见代理的特征,表见代理主要是因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

时间:2012-03-10 09:58来源:甘蔗魔鬼 作者:wzzblog 点击:
浅谈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王艳的冒名顶替行为只是一种欺诈行为,况且王艳是在张治来的指使授意下才冒名顶替,同样不符合表见代理的行为特征。因为王艳与聂翠玲之间根本不存在可形成表见代理的特殊关系,王艳即不是聂翠玲的丈夫,也不是聂翠玲的直系亲属
浅谈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王艳的冒名顶替行为只是一种欺诈行为,况且王艳是在张治来的指使授意下才冒名顶替,同样不符合表见代理的行为特征。因为王艳与聂翠玲之间根本不存在可形成表见代理的特殊关系,王艳即不是聂翠玲的丈夫,也不是聂翠玲的直系亲属。第三人没有充足的理由相信王艳有代理权,无法确信王艳享有代理权的事由。

表见代理与善意取得,(4)表见代理 4.诉讼时效制度 (1)诉讼时效的基本理论 (2)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3)诉讼时效的中止 (4)诉讼时效的中断 5.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4)公司法的特征与性质 2.公司的登记管理 (1)公司登记管辖 (2)登记事项 (3)设立登记 (4)变更登记 (5)注销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2012年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4),一、表见代理的特征 第一,表见代理的前提是无权代理人从事了无权代理行为。在这一点上,表见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一样。表见代理主要是因为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它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表见代理仍然属于广义上的无权代理。 第二,

从本案看表见代理之适用,表见代理的缺陷表现在:(1)“有理由相信”不可操作。实践中,随意性较大,什么样的理由可达到“相信”的程度,法律无明文规定。对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首先,很明显,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并不符合代理的特征。如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这就是说,在代理活动中,

2009年10月民法原理与实务自考试题,学术界通常归纳表见代理的特征有四:一是行为人无代理权,这是表见代理的实质性要件。二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这是表见代理的客观要件。三是相对人须为善意,这是表见代理的主观要件。四是被代理人有过错。 就本案看,首先,张某系无权代理,却实施了代办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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