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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表现代理的构成及构成要件,合同相对人是否出于善意,是否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是法院认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审查重点。本案中,因为华祥织布厂没有理由相信高亮萍有代理权,高亮萍出具赔偿函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其法律后果不应当由金商公司承担。 一、高亮萍无权对金商公司作出赔偿承诺 首先, 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法律考前每日一题1.10,我国合同法的表见代理与普通法系的表见代理制度相比,两者共同点在于:首先,在表见代理的构成上均要求第三人是基于善意而相信代理权存在。其次,两者对表见代理的构成标准未作过多限制,从而赋予法官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能够发挥法官的主观灵活性。两者不同点在于:第一,在构成要件上, 表见代理,问:在一些合同纠纷中经常听到“表见代理”这个词,什么是表见代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王杰律师: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确立了表见代理制度。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种依赖,而与其发生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项目部负责人借款能否构成表见代理,二、表见代理与“外表授权” 所谓表见代理,指本属于无权代理,但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授予代理权的外观即所谓的外表授权,致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法律使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 所谓外表授权,只具有授权行为的外表和假象,而事实上并无授权。什么是表见代理。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由( )承担。 【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表见代理。根据《合同法》第49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据此, 案例分析:关于表见代理之解析,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南召。表见代理人其实没有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经终止,或者超越了代理权。但对方却从表面上仍然有理由确信其有代理权,由此与表见代理人发生的民商关系,不该认定无效。也就是说,此代理依然有效,后果归属被代理人。 表见代理认定的基本要件 浅议表见代理的要件及法律效力,表见代理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诚信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与交易安全,并对疏于注意义务的被代理人为自己的疏忽付出法律上的责任。本案中,蔡某在客观上存在使其相信田某某拥有代理权的理由且诚信无过失的情况下,中城建某局当然的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