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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江苏政法干警民法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构成要

时间:2012-03-13 22:55来源:MAOYING 作者:温州奥巴牛服饰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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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考行测常识判断高分冲刺之(法律篇),法院缺席审理后认为,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为被告取得利益、造成原告损失、被告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原告对上述3个构成要件均负有证明责任。本案中,原告交付被告系争款项时,双方关系密切,因某种事因,原告自愿交付而非错误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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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其构成要件为:一方取得了财产利益;另一方受到了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财产者没有获得财产的合法依据。就不当得利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作了明确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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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失误,错汇款追回有理,广发行韶关分行在没有履行和安然公司合同的情况下得到了1500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不应得到保护。综上,请求撤销原判,中行汕头分行所谓的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次债权也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观点和主张,并无任何事实根据和客观基础,完全不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法定构成要件。 百度快照 江苏政法干警民法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365前程网 须为他人管理事务为他人管理事务是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在确认“为他人管理事务”这一事实时,应注意以下特点。违反这一要件,则不仅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而且可能因其性质构成不当得利甚至侵权行为。所渭利益,既包括因管理行为使本人取得某种权益而直接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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