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人合伙做生意,我们签了协议,我占40%股份,挂靠了另一家公司。由于干了三年我都没有分到钱,对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在一次货款到账时我就从挂靠公司做了转账把钱取出了,而且这笔生意也是我联系做的,我的合伙人就把我告了,我还被作为举报候审。最后我还是把钱还给他了,现在公安机关已经把我的这个案子报到检察院公诉科了,请问者合法吗? 律师解答:你的本意是撤资,但是撤资必须经过相关的法定程序。你的描述中没有给出重点的东西,2012十大创业项目。比如你拿出金额是多少?你入股的金额是多少?不过总的来说对你比较有利的是:你入股了三年,从逻辑上说,盗窃罪构成要件。不会有哪个诈骗罪行为为了骗取钱财,先把钱拿给别人三年。想知道创业项目。 不合法 既然是合伙做生意,就应按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你干了三年都没有分到钱,显然没能达到你的投资预期。虽然你未经合伙人的同意,擅权转账、把钱取出;但这并不构成诈骗行为。公安机关把你的案子报到检察院公诉科、只是履行司法程序,并不违法。但检察院未必向法院提起公诉。果真如此,你有协议在手,并以股东(老版)的身份作为被告出庭、足以对抗原告的诉求。你的案子涉嫌职务侵占、属于民事合同纠纷。既然你把钱还给他了,原告因证据不足、很难以涉嫌诈骗立案。你被取保候审、很可能免予起诉。 ISWA。互联网 让 赚 钱 变 的 简 单 快 速 !EIM。jlq。QMQ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