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化解医疗纠纷的三大亮点来源:中国法律网 作者: 时间:2011/01/18 推荐损害赔偿律师: ●不会因过分强调患者利益而导致医疗机构过分诊疗、防御诊疗。 ●《侵权责任法》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上体现的是谁主张,看着盗窃罪的构成要件。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并且明确列举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中关键问题的认定,还需各有关部门明确细则,以利执行●不会因过分强调患者利益而导致医疗机构过分诊疗、防御诊疗。 ●《法》在医疗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上体现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并且明确列举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中关键问题的认定,还需各有关部门明确细则,以利执行。 2010年7月正式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以单独章节的形式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医疗损害责任,不仅明确了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也对医患双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侵权责任法》是对现实问题的破解 医疗纠纷发生后,究竟由患者举证证明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还是医方负责举证证明其不存在医疗过错,对于2012伤残抚恤金标准。是医患双方最大的矛盾冲突。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缺乏医学知识的患者举证能力不足,导致大量该赔偿的医疗纠纷没有赔偿或廉价赔偿,患者成了纠纷中的“弱势群体”。 为此,学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高法院2002年4月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指出:“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在治疗过程中,院方是否有“过错”以及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双重举证责任,统统压到了医院头上。 这一司法解释令患者一片欢呼,而医疗界却怨声载道。为了避免风险,许多医生看病首先考虑如何保存证据而不是患者的疾痛,于是出现了看个感冒要全身检查、打个喷嚏要住院观察之类的咄咄怪事。更严重的是,由于惧怕承担责任,不少医生对于疑难病症干脆推诿不治,“举证责任双重倒置”成了防御性治疗、过度治疗、拒绝治疗等问题的一大根源,由此引发的看病贵、浪费医疗资源等现象,又不断激化医患矛盾,最终损害了患者的根本利益。 总体而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法》的确对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做出了重大调整。可以说《侵权责任法》的出台,挑战将大于机遇。但是,对医生、医院的要求也更加严格。《侵权责任法》出台对医疗服务的规范性,提高医生的素质和责任心将有促进作用。 同时,学会合同管理范文。由于《侵权责任法》如此“严格”,也会让医生面临非常大的压力,有可能会因为风险太大而不敢开展某些治疗。另外,病人也会因为需要填写许多单据,而花费太多的精力,医生的工作效率也会因压力太大有一定下降。 此外《侵权责任法》提到的情况需要法院进行认定,并且要对情况及时做出具体司法解释。由于每个地方的法院对于医疗纠纷的认定情况不同,所以也会导致其存在一定差异,笔者建议在出台该法之后,及时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予以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共4页: 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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