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诉讼诈骗行为的定性及其立法构想,理由是:该种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的特征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被害人,让被害人主动、自愿地交出财物。而上述行为的对象是法院,而不是被害人,被害人交付财产不是直接且自愿地给行为人,而是出于法院的强制,并且对自己的被骗心知肚明。因此, QQ新型网络犯罪引发法律问题研究,在处理这类转化型的抢劫罪时(即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应着重考察以下几点:第一,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即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所谓的“犯盗窃、诈骗、抢劫罪”)到底指的是只要在上述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的行为即可,还是要求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的构成要件(既遂), 诉讼欺诈侵财行为定性,胡某私自打开皮箱取走1万元现金,却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对王某谎称皮箱遭窃,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胡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胡某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私自打开代为他人保管的皮箱(加锁),取走内装的1万元现金据为己有,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种意见认为,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一审判处诈骗130万元男子有期徒刑15年,这种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先虚假承诺为他人谋利,再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又为他人谋取了利益的行为应定受贿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3、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或没有职务之便,先虚假承诺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后, 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收受财物构成何罪,无论是从目的还是手段来看,骗购经适房的行为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也完全应该按诈骗罪来处罚。现在房价这么高,一旦成功骗取一套经适房,五年后上市一转手就是几十万元。虽然骗购经适房的行为本质上等同于诈骗,但目前有关部门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却与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诈骗罪相去甚远。 法官建议用刑法惩治欠薪行为,该行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手机话费等财物,客观上采用仿冒官方网站、虚构中奖事实的行为,这两个方面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关于“数额较大”,应该将行为人数次的骗取行为产生的金额合并计算,以最后一个行为终了为准,因为行为人以同一目的,采取相同的手段,实施行为, 经适房骗购多只因处罚太轻,第二种意见认为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只是这两个罪名之间并非法条竞合关系,而是想象竞合关系,应从一重罪处断,故本案构成诈骗罪。学习http://www.hnfzb.gov.cn。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不能相互包容,但又有一部分外延相互重合,如本案,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何理解转化型抢劫罪成立条件,郑州大学法学院一位刑法学教授认为,部分恶意拖欠他人工资薪酬的行为,如果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可以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这位教授举例说,如果行为人没有支付工资薪酬的意思,却虚假承诺事后支付工资,欺骗他人为自己提供劳力,事后也不支付工资,可以认定为骗取了财产性利益。另一方面, 冒充警察骗财如何定性,不予采纳;被告人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经审查,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在无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收取被害人现金130万元后,全部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及个人挥霍,尔后逃匿,致使所骗钱财无法返还被害人,故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