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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民法中的追认权什么含义?

时间:2012-04-09 23:56来源:王妍丁 作者:保暖内衣批发 点击:
追认权又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依照这个意思,请解释一下追认权的意思?并举个例子 追认权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
追认权又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既存的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依照这个意思,请解释一下追认权的意思?并举个例子
追认权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其监护人有权对其行为追认; 2、代理人越权代理、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有权追认。 这些人所为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既非有效亦非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所谓效力待定,就是指该民事行为究竟有效还是无效,要看追认权人的意思表示。 追认所发生的法律效力,就是使“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发生效力;而追认权人除了追认之外,也可以否认,否认就是使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无效。 前面的人回答的例子基本恰当。指的是无权代理的情形,也就是说,儿子卖掉老子的汽车,如果是有代理权,当然生效,如果是无权代理,则父亲可以追认,相比看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也可以否认。当然,如果构成了表见代理,则无追认权,代理行为有效。
比如你儿子把你的汽车卖了,这时你就有权选择接不接受这笔买卖,你的这个权利就是追认权,够明白了吧
比如你第二个儿子也把你的汽车卖了,这时你就有权选择接不接受这笔买卖,你的这个权利就是追认权,够明白了吧
追认权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行为,其监护人有权对其行为追认; 2、代理人越权代理、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有权追认。 这些人所为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既非有效亦非无效,而是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所谓效力待定,就是指该民事行为究竟有效还是无效,要看追认权人的意思表示。 追认所发生的法律效力,就是使“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发生效力;而追认权人除了追认之外,也可以否认,否认就是使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无效。 前面的人回答的例子基本恰当。指的是无权代理的情形,也就是说,儿子卖掉老子的汽车,如果是有代理权,当然生效,如果是无权代理,则父亲可以追认,也可以否认。当然,如果构成了表见代理,则无追认权,代理行为有效。 比如你第二个儿子也把你的汽车卖了,这时你就有权选择接不接受这笔买卖,你的这个权利就是追认权,够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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