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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是在离婚前有房产是在某一人名下,另一方也知道的事情,但是在离婚协议上大家商量后房产给名下的那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双方无共同财产和共同房产,最新婚姻法。这样的情况在离婚一年半之后还可以提起诉讼吗?如果说另一方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说房产当时没作分割,要求给予补偿,这样的案例中,哪一方会胜诉呢? 离婚前有房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一方能证明房产确在婚前就有(主要看产权证上登记的时间),另一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 还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给予补偿。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聘请律师提供专业帮助! 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如果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就是一方的财产,如果是在婚后买的,即使离婚前在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你这种情况,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会给予补偿的 ★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没有证据证明私下的协议的话,会做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你说的这种情况,男方的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可直接电话咨询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