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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公布后,网上对此议论不断。有说丈母娘推动房价高涨的时代终结了;有说婆婆战胜丈母娘了;有个女士在网上发誓:立马让老公将婚前所购的房子补上自己的名字,不然就罢工,不做家务不管孩子。 我认为这些都很偏颇。照我看来,新解释不过是比较中立的比较公平的维护了房产投资人的利益而已。 所谓丈母娘推动房价高涨的时代要终结的说法,言外之意房价有可能因此而回落。我觉得持这种想法的人过于乐观。其实年轻人结婚,只要经济条件允许,终究是要买房子的。租房住虽然可行,但毕竟不是长远之计。所以有没有丈母娘的推动,刚需也是依然存在。 婆婆战胜丈母娘更是无稽之谈。其实眼下的年轻人基本都是独生子女,无论哪一方的父母,只要有点积蓄,都会买房保值,留给儿女,并无性别之分。我身边的人,为女儿买房真的不是少数。如好友Z先生的女儿和女婿去了美国定居,Z先生夫妇就把自己闲置的一套位于浦东的公寓卖了,所得房款转到美国,给女儿和女婿在硅谷购置了一套带游泳池的很气派的别墅。同事C老师持有几套房产,女儿相中了同单位一个南通农村清贫家庭出身的凤凰男,结婚后小两口一直居住在女方家里,后来有了孩子,看看最新婚姻法。连婆婆一家也都搬来,帮忙照看孩子。同事L老师的儿子找了个女朋友,家里相当殷实,其父母早早就在上海给女儿购置了一套婚房,L老师很开心的跟我说,"我都不用给儿子买婚房了。"我妹妹也早就给女儿买了新房,女儿交了几个男朋友都没有成功,自己一个人居住着一套新公寓,优哉游哉的甘当剩女。这样的例子真是举不胜举。 事事都有它的两面性,新司法看似维护了富人的房产,其实也让富人失去了原来的优势。富二代的男孩女孩虽然不必担忧房产被对方分割,但以后就要完全靠自身条件来吸引异性。这一点,也将改变了年轻人的择偶观,找对象不再注重家产,而是注重双方的感情,注重对方的个人魅力和发展。因此,婆婆也没有占到便宜,丈母娘也谈不上什么吃亏。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公布之后,人们将会更致力于婚后两个人共同努力打拼,创造共同的家庭财富,而不再是眼睛盯着对方家庭的房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司法新解释应该算是推动了婚姻择偶观的进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