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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象是婚前买的房 现在面临我家装修 针对现在婚姻法 怎么办才能对我起到最大的保障 (现在我们还没登记) 是公证 还是以现在的婚姻法 已经承认我出的这些钱 已经占房产的百分比 你这个问题不属于新旧婚姻法变更的内容,新旧婚姻法的变更主要在按揭上,你这个问题更多的涉及物权法的规定 房子根据婚姻法是对方的个人财产无疑,你现在进行装修应该属于物权法上的添附,你应当保留装修账单等证据,以便将来证明是你对房子进行的装修 物权法对于添附的规定是:动产(你的装修)添附于不动产(对方房子)上,最终由不动产所有者取得全部物权,但给与动产所有者相应数额的补偿(相当于装修价格)~ 白话就是:将来要离了,房子没你份,但你可以拿到你装修付出的钱 公证这个东西,相当于合同,怎么约定完全在你们双方,约定是优于法定的,你们完全可以约定房子将来离婚的时候对半分,最新婚姻法。但关键在于对方愿不愿意跟你这样约定,毕竟这样对方是吃亏了的。所以你最好的办法:能通过公证获得更好的结果就公证,对方不愿和你公证的话,你最坏的结果也就是我上面说的物权法规定,但注意保存好证据~ 让他家装修就好了,你可以保留你出了装修资金的证据,为了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对方补偿你的损失,但是房子产权永远是100%对方所有。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