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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家对楼市打压成果已现,房价缓跌,商品房积压甚大,买方市场观望情绪严重,开发商很着急,政府其实也纠结,一方面当然不希望楼市崩盘,另一方面百姓舆论的压力甚大调控政策也不好放松。 我们国家一贯是坚持男女平等的,在结婚买房问题上似乎也应双方共同出资,不过男方买房结婚似乎成了不成文的规矩,于是有人就觉得男方倾尽积蓄换来的婚房凭什么女方靠一些嫁妆就轻而易举地占有一半份额呢。这里面主要有2个问题: 1、观念。男方总认为,"儿子"是自己的儿子,"媳妇"是别人家的女儿,没有意识到既然儿子与媳妇已然成为一个新的受法律保护的独立家庭,媳妇同样是女儿也等同于亲生的! 2、经济现实。一旦小夫妻感情不合而离婚就会造成男方经济的重大损失,而这笔买婚房的钱主要是由男方家庭的提供的。这表面上也是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的目的,保护出资人的利益。事实上这样一来女方家庭就更不乐意了,太不划算了,一旦离婚女方等于白白给男方传宗接代,没有房子,经济补偿也只限于婚后财产的分割,太不公平!(我也是这样认为的,看老婆生孩子的痛苦真是觉得不要说房子,就是都给她也没什么) 为什么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变相的救楼市呢? 很简单,既然女方觉得不公平,女方为什么不能买房子呢? 因为司法解释反过来就是:父母给女儿买房女婿没份。你们觉得不公平,女儿没有保障,你们也应该去给女儿买房,让她有保障就是了! 于是乎楼市又有了新的、大批的买家,房子不愁卖了,开发商得救了,ZF偷乐了,社会和谐了! 日本为什么离婚率低,你也去研究研究学习学习!一笑而过! 万分之一温柔 万分之一懂事 万分之一体贴 万分之一*技术 就算房子全给她也没啥 所以新婚姻法公布后,多少女生可以名正言顺的要求加自己名字了~否则多不值啊,运气好,服务的好,那还能在这个家住到终老。前提是必须要生儿育女,工作不能丢,家务要做好,小孩要带好,公婆要孝敬好。要是男方稍微有点不满意,一脚踹了你,那你只能收拾东西走人咯~有意见?对不起,司法不支持。 还弄不清状况吗?男方既然房子没写你名字,说明对你防着的,等于你一直在试用期,你丫就是个来当带薪保姆,顺便帮男主人还贷款还陪OOXX的,充其量就是个通房大丫头~还想要补偿?麻溜的,收拾干净走人!对了,小孩也带走。免得男方今后再找老婆碍事。 于是乎楼市又有了新的、大批的买家,房子不愁卖了,开发商得救了,ZF偷乐了,社会和谐了! 女方不买房,离婚后将被男方扫地出门、一片瓦一块砖也带不走,反过来男方不买房也这样 男方没多大关系,30一枝花。女方就惨了,30岁成了没嚼头的茶叶渣,生小孩的身材更走样。水灵水嫩的大姑娘变成了青春不再的黄脸婆,还被净身出户,太不公平了 眼光要--远,目标要--明, 胆子要--大,效率要--高, 下手要--快,赚钱要--狠。 城东宜居地已不必托(不含江宁县地段), 河西新中心已不需托(不含龙江旧瓶颈), 江北潜力大已值得托(不含石桥等乡镇)。 爱长江、爱南京,茶坊河西、江北总马甲 --喊空为抄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