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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最新婚姻法规定:婚后夫妻双方购买产权的,无论办理谁的名字,夫妻双方产权都是各50%,楼主不必担心。无需加名
另外楼主请放心,按照最新房地产交易买卖流程规定,婚后产权买卖过户的,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持本人身份证签字才能过户,否则无法完成交易,即使一方另找人代替过户,你也可以申请撤销产权登记。甚至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房子,共有房产共同登记,物权法的规定。婚姻法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共有财产,约定除外。这两者有些矛盾。司法解决三明确了房屋登记的规定,若是夫妻共同财产就要共同申请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所以婚后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产,夫妻俩商量好可以加名字,也可约定为单独所有,夫妻俩约定为主。我们当地是按物权法出台后政策的变化衔接点为分割线,以前的,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视为夫妻共有,可以申请更名,以后的,无论何种情况,加名即是转移份额,要收税。 无需加名。 除非一方私下出卖,买受人依物权法而善意取得,这时才有风险。 但,现在你加名不收契税了,为了以防万一你可以去加名。 不属于共同财产了,但是如果另一方有相关证明为此房付出多少钱,则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