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最新婚姻法 >

婚姻法最新解释发布: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

时间:2012-02-06 01:36来源:月翛然 作者:慧慧Annie 点击:
额假如男方外遇神马的离婚女人带个孩子净身出户那就不算很正常了 呵呵,(其实我想说的是qnmlgb!立这法的吃三鹿长大的吧!) 往后结婚的女同志要不婚前要求房产公正为夫妻双方财产要不婚后还房贷期间留好各种发票以备不时之需 -- 从结婚开始就以备不时之需了? 会
额假如男方外遇神马的离婚女人带个孩子净身出户那就不算很正常了

呵呵,(其实我想说的是qnmlgb!立这法的吃三鹿长大的吧!)

往后结婚的女同志要不婚前要求房产公正为夫妻双方财产要不婚后还房贷期间留好各种发票以备不时之需

--

从结婚开始就以备不时之需了?

会不会太累

如果女方需要

公正双方财产我认为可行

如果从我的角度我就不回去这么做了

呵呵,西奴们向往法制社会。尼玛法治社会是最末的社会你懂不懂啊?我们缺的不是法制,是道德,婚姻缺乏道德,社会缺乏道德,所以才有这种狗屁法制的出现。法律在中国越来越多,罪恶也越来越多,最新婚姻法。法制能解决问题吗?

恩正解

咱不谈现在怎样要是以后生的孩子是个女儿当女方父母的自然觉得女儿没保障

其实上图才是关键

滑头鬼

而且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很有爱很有责任感的这立法给了无良男人一个契机

不算吧现在离婚率太高了女方不得不考虑这些话说哪个父母也不希望女儿生活的没有保障啊

楼主、你想挺好哈、人家男方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凭什么给你一半啊、你怎么不让你父母给你买房子、给男方一半啊、

我有说我了没有我父母怎么没给我准备房子了你知道?

还凭什么这么有道理啊那我祝你找个不要任何物质条件的妞

首先

说好的财产公正呢对方辩友拿出财产公正说话

那后顾之忧岂不是杞人忧天?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对方辩友用自己的左手猛拍自己的右手

然后说了一句好疼呢?

当然我个人的观点是再前提不是女方问题的情况下

夫妻双方财产平分甚至女方多一点无可厚非

我只是闹玩呢~

接下来咱们说你所发的图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一个极度缺乏自信且

因为得不到房子就想赶紧离婚的女子的自我娱乐呢

其次

对方辩友啊房价愈发上涨

一所房子可能是你心爱的男人穷尽两代人甚至三代人的努力啊~~

男女平等这个时候又扔南沙群岛了啊?

根据对方辩友所述父母担心女儿没有保障

那么男方家长的高度自信心从来而来?

他们就不担心一辈子的努力因为短暂的婚姻付之东流么?

将心比心啊有木有~!

而所谓你上图的ID为可爱小小的女士仅仅为了这所房子就想赶紧离婚

这是什么心态?

中国青年报社会报最近调查显示愈发变高的离婚率大多是因为人们的信任度安全感降低以及对于物质的过度看重而造成

很不幸上图的网友很真诚的为我们诠释了离婚的主要因素

最后我想说子女子女不但是子还有女啊··

当然了因为子多了一横他们必须要付出更多的责任

但是我们要的是建立在彼此相爱信任的前提下

而不是因为出了个立法就想马上离婚的前提下

我的发言完毕纯属好玩不必当真

模范生丶

嘿,都还没结婚呢,干嘛要先想离婚呢?就不能想点好…

万一以后不离呢

你父母给你准备的房子你离婚了、你愿意给你对象一半?这不净爱、

呵呵说的很好确实为男方家庭充分考虑了那么你确定这是个例?(那女的更不会傻到看见立了新法就去离婚没那么傻的)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假如有离婚发生这种状况的财产分割女方是否真的能够得到相应的财产权益相信很多家庭都是男方主要工作女方更多的照顾孩子和家庭那么女方的物质投入可能为0婚后若没有存款照此法律来讲女方跟净身出户没差别

其次那个女的的心态不单单代表她自己大多数女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但不是所有的女人都会立马离婚心态问题可以说不成立

女方在婚姻中的付出不亚于男方购买的一套房产你也说了--一所房子可能是你心爱的男人穷尽两代人甚至三代人的努力啊~~--女方嫁过去也是要穷尽努力为何男方的孩子创造条件这是一个罗生门试问怎么解决

立法讲的是离婚后的财产处理问题都在一个假如离婚的假设上面而不在导致离婚的问题上面相反如你所讲和谐信任并且持续下去的婚姻不在这个问题之内

纯属个人意见更不必当真

只能说我对象比你男人婚前买房名字写我的

or你这年龄更应该叫男孩子

妹子你也说的万一了为啥不说肯定呢因为肯定不了对不对

首先是对方辩友的第一段言论

感谢对方辩友在第二句认为我说的很好

也感谢对方辩友给我戴了一顶只为男方考虑的高高的帽子

不知道我为女方考虑的话对方辩友是视而不见呢还是弃之高阁了呢?

还有如果不是个例对方辩友何以说出上图才是关键呢?

关键在那?在一在二然后再在一在二?

如此反复我想问一下对方辩友的左手更疼还是右手更疼。

您说假如离婚那我说假如不离婚呢?

好吧我让您假如离婚了

问题又回归于对方辩友一开是的辩词

我们到底要不要相信法律做财产公正

说真的如果对方辩友的意思代表广大女性

我们男方不做还真不放心了

还有对方辩友啊不要误读法律啊

对方辩友是否认真看了此立法或者已经理解明白了呢

新的司法相关条文如下: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房款并在银行按揭贷款。离婚时可以将该房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不分贷款认定为一方额个人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uixinhunyinfa/2011/1223/148498.html。应考虑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补偿哦注意是补偿哦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就还贷不分取得合理的补偿不存在侵犯非首付一方(大多是女性)利益的问题

Ctrl+Enter快捷发表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