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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3日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实施早会专题.ppt(23页)

时间:2012-02-10 07:45来源:高敏 作者:亮子危机 点击:
对于女人来说,不满和抱怨是没有用的。还是想想如何调整心态。 首先,别再做傍大款的梦 大款的不动产也不属于你。 婚嫁市场上,无数女人找老公就要看男人的硬件,无非就是房子车子票子。其中,有没有房子成为了女人和女人他妈考虑的重要指标,甚至有了房价上
对于女人来说,不满和抱怨是没有用的。还是想想如何调整心态。

首先,别再做傍大款的梦

大款的不动产也不属于你。

婚嫁市场上,无数女人找老公就要看男人的硬件,无非就是房子车子票子。其中,有没有房子成为了女人和女人他妈考虑的重要指标,甚至有了"房价上涨是因为丈母娘的刚性需求"的话。

如今,这一切都成为美梦了。是的,如果交往的男人有房子的确是不错的,最好还是有不少不动产的大款。如今,最新婚姻法全文。新《婚姻法》摆在这里,男人有房有钱固然好,但那不属于你。

其次,实在想要保证自己的权益,那就签婚前协议和婚前公证

做婚前财产公证,或者签一个婚前协议,内容:"双方亦可约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可以避过这个新条款。

婚前协议或者婚前公证,这是一道关卡。无数情侣在此面前会现原型,一定有很多情侣在此关卡上却步了。女人有要求,男人会犹豫。双方未达成共识,那感情可能随时灰飞烟灭。多么恐怖!

对于女人来说,这也不是容易的事情。你要说服对方签约或者公证,要对方很爱你才成。

同时,双方都要务实主义,做好最坏的打算,即"丑话说在前面。"这样,免得有天分手时还不至于大打出手。

第三,谨防老公婚外恋,届时人老珠黄,连个窝都没有

新《婚姻法》不得不让女人要注意,那就是一旦老公有了婚外恋并离婚,如果房子是男人结婚前买的,如果月供妻子有付出,得到了部分赔偿。那么这时候离婚的女人仍然会很惨,人老珠黄,说不定还带个孩子,最后连个窝都没有。怎一个惨字了得!

第四,给女强人吃了定心丸

新《婚姻法》保障了婚前买房的权益,婚前买房的男人居多,不过婚前买房的女人比例也在扩大。尤其是一些女强人也不可小觑。

这个权益,其实也是保证了女强人的权益,至少,结婚后少了被骗财骗色的危险。

第五,女人最好还是自己去创造

新《婚姻法》对女性的保护已经不复存在。社会已经逼迫得女人不得不自己创造,不得不自己去奋斗。不管是现实案例,还是法律依据,都已经逼迫女人成为一个大女人。

所以说,大女人是逼出来的。届时,还有谁敢去做家庭主妇呢?

关于婚姻财产,永远没有完全公平的说法,要保全自己的资产、财产最好的方式就是合理、合法的进行合理的理财转移。

最好的财产保全方式--人寿保险

做一个聪明的人:

投保时:

自己作为投保人--分红保险单所得红利归属投保人,投保人为合法领取人

被保险人--自己获得保障

自己指定受益人--孩子、老人等

NO!不谈"钱"更伤感情!

上午开会领导训话了

资料不错,

分享一下,本想做一个有关这方面的专题,及时雨

太有用了。一直想做这方面的早会专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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