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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和嫂子结婚5年多,有一个4岁的儿子,1套房子,房子价格21万(房产证写了哥哥和嫂子2人的名字),首期付了7万,月供10年,每个月供1370,到现在已经供了2年多,而且每个月月供都是我父亲往我哥哥的银行卡里存钱(有保留凭证),结婚5年期间我哥哥有4年时间在工作,嫂子无业,一直麻将为生。现在要求离婚,嫂子要20万就不要小孩,现在想申请离婚法院会怎么判,一是财产问题,而是小孩所属权的问题。要怎么才可以保留小孩的所属权?谢谢 首先,孩子的母亲应当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有能力履行而未履行,考虑本案实际情况,可由你父母以实际监护人的身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新《婚姻法》虽未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目前,该规定还是部分有效的。因此,可由你父母以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具体程序,可向所在地法院立案庭咨询。 这么麻烦的问题建议直接找个律师事务所质询,又不收费的。 财产一人一半,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uixinhunyinfa/2011/1227/155466.html。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孩子母亲的过去经历,和邻居们的证言,争议抚养权应该不。问题。 最好是你哥哥主张孩子,然后你父亲要求偿还之前垫付的钱。你哥哥可以评估房产,看看最新婚姻法全文。然后折价给对方。当然,孩子的抚养费可以扣除或者重新要求! 你嫂子没有收入。是没有小孩的抚养权,因为她养不起孩子。至于房子你嫂子根本就没有份。钱是你爸爸出的。可以用凭证证明。况且你哥和你嫂子结婚没有满七年。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所以你嫂子是没有份的。 赞同“维权律师 冀”与“目不暇接”的答案,我的观点与他们一致! 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房子还不是你们任何人的,最多是预知财产。(除非你们现在一口气将贷款还清)通俗说,尚未发生的财产是不能分割的。 所以我建议你第一、对方要房子,那么所有的钱该对方付,并且退还你父亲垫付的月供。第二、如果你哥要房子,那么与对方无关。第三、孩子抚养问题,你哥可以向法院声明对方没有收入,无法完成孩子成长基本需求。 孩子已满两周岁女方已无优先抚养权,一般而言法院不会给自己找麻烦,无特殊情况不会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会判由目前和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父亲婚后帮忙还的房贷应该是给双方的赠与,房子仍然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嫂子如果无业,孩子一般会分给你哥,你哥可以要求你嫂子支付抚养费。如果还有疑问,你可以搜索我名字中的网站,那里有很多律师提供免费的在线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