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妻一对,丈夫糖尿病,妻子“三高”加精神衰弱。 由于丈夫长期精神上羞辱妻子,用粗暴语言及高嗓门对妻子进行辱骂,现已不住一起近1年。(精神暴力无录音证据,有邻居及街坊可以作证)。其一,对丈夫的饮食进行劝阻和控制时,丈夫往往以恶言恶语相向,无法沟通。其二,丈夫的亲兄弟也对妻子有过精神暴力,进行精神欺压。 在分居期间,丈夫因无节制饮食,同时不服用糖尿病类药物(从来不服用,拒绝服用)入院2次,现糖尿病并发症加重。这2次妻子都支付了医药费。但在第二次入院期间,丈夫的亲兄弟为其购买“白蛋白”(很贵,而且属于非处方药)进行治疗,并将300元的药(1个)谎称500元,要求妻子付款。同时丈夫故意将钱财转移给其亲兄弟保管,不支付医疗费。(以上费用转移等无法出具证明) 由于丈夫人品极差,在第二次住院过程中表现很恶劣,使得医院工作人员难以忍受。 现在妻子的问题如下: 1 丈夫出院时,双腿有部分糜烂,医院医生已在出院时说明需要住理疗院治疗,否则双腿可能不保。现在妻子只能找到市郊的理疗院,市区内等的理疗院无法进入。但丈夫拒绝去市郊的理疗院。而现在妻子自身也有“三高”加精神衰弱,难于照顾。如果在丈夫双腿进行治疗期间,强行要求妻子陪护和为双腿上药(丈夫非常吝啬,不肯去理疗院,也不愿花钱住院治疗),妻子可否拒绝?妻子是否可以提出由于身体原因一定要求丈夫选择疗养院? 2 现在丈夫的亲兄弟已经出现藏匿丈夫钱财、身份证及医保卡等情况,在妻子提供治疗建议丈夫拒绝接受而妻子放弃,丈夫转由亲兄弟,将所有钱财转移给亲兄弟,亲兄弟先使用自己的钱财为该丈夫进行无节制和花费巨大的治疗,然后将治疗发票等向妻子索要钱财,在法庭上妻子能否拒绝支付所有费用或者超出能力的费用,妻子需要如何的证据? 3 妻子在丈夫生病期间是否属于没有尽到夫妻义务?与丈夫以前从不尽夫妻义务,不关心,不陪护看病等是否可以抵消? 谢谢各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