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堂哥被妻子告性格不合,性生活不合,但是他的妻子从未尽过一点做妻子的责任,从未进过厨房,为给哥哥洗过一件衣服。结婚两个月就私自去了广州,回家就提出离婚。但是婚前女方提出要作为礼金。我伯父想取回部分礼金有戏吗?礼金在司法实践中很难收回,主要是因为取证难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的规定,这种已经领取结婚证并已经共同生活的人,礼金是不能要回的。 如果符合第三项还是有一定的希望的。 司法解释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她们已经结婚了!所以礼金应该是他们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是说到“返还”应该是给了礼金,婚却没结成这一情形。我国《婚姻家庭法》对此也有过较模糊的规定,就是:因为礼金的给付对给付方有较大影响的(影响基本生活),可要求对方返还部分或全部聘礼。但是一般都适用在婚姻没有存续的情形! 法律规定:如果有结婚证,两人同居生活一段时间的,可不退礼金。 否则,要退。1、没有结婚证;2、没有同居。 婚姻法解释对彩礼是否返还有着明确的规定,参照比对一下就清楚了。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想要回礼金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算不上是骗婚,而且礼金是一种传统的礼法问题,在婚前给女方的父母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女方提出离婚,只要她不要任何财产不如离了算了,反正双方既然没有感情,再生活在一起也是痛苦,礼金就当送她好了,以后的路还很长,所以你可以劝你伯父没必要计较那么多,也许以后可以找个更好的媳妇啊,不管她有没有尽一个做妻子的义务,至少他们的那段婚姻没有谁强迫谁而成的。 我认为是可以返还部分彩礼的。请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