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诉问题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以个人的财产交纳了40%的首付款(以个人的名义签订了不动产买卖合同),但在婚后3个月才办理余下部分的住房公积金还贷,部分装修款是婚前女方出的,不到一万元。请问离婚时,最新离婚财产分割法。房子怎么分配?还有房子的家具怎么分配(有些是婚前共同买的)? 房子是你的,婚后交的贷款要还给对方一半,房子有增值,要补偿对方。装修款也要还给她,家具什么的也是,共同出资的话,就要留着的一方补偿对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