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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刚结婚三年,由于夫妻感情问题重重(我个人感觉女方脑子不正常,想到什么说什么,不顾及后果,对老人不恭不敬),导致感情破裂,又加之女方母亲在我朋友家强行居住并对朋友妻子进行怂恿,感情日益恶化,朋友想离,但女方母亲要求大儿子(3岁)留给女方,让朋友给10万元抚养费(朋友跟女方都是乡下人,家庭条件都不是很好,10万对朋友来说是个天文数字),小儿子(不到1岁)还给朋友抚养,朋友家人舍不得孩子,又拿不出10万 所以想请教一下懂法的朋友,帮忙回答一下如果真离了,法院会怎么判决 真心请教,请不懂的人士绕道,帮帮忙,谢谢了! 2、婚姻法规定的很清楚,父母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一方抚养孩子,不抚养一方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确定既要考虑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成本,也会考虑支付费用这一方的收入情况。对比一下最新婚姻法。一般来说,抚养费数额要结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个孩子的抚养费一般不超过支付一方收入的30%,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超过收入的50%。当然,这是一般来说,没有绝对的标准的。如果法院判决的话,一般会要求按月支付费用。 你朋友的情况,如果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那么法院不会判决只让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原则上各自负担自己抚养的孩子的费用。如果女方没有收入或者收入很少,可以判令男方支付一定费用,但这费用不会太多,估计在他收入20%以内,并且按月或季度支付。 再说句题外话,如果女方一定要这样要求,你朋友不如自己抚养两个孩子,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让她支付抚养费好啦。[best]朋友希望自己能抚养两个,但是女方不同意,非得一人一个,让朋友给他出抚养费 二,他们有共同的财产没有?比如房子是不是共有的?有没有其它共有的财产? 三,建议男方首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离婚诉讼里提出自己的要求,让法院来做判断。 四,如果没有共同房产的情况下,又想要孩子,建议在诉讼里尽量多地列举孩子跟女方的坏处和弊端,再尽量多地列举孩子跟男方的好处和有利于成长的方面,这样有利法官判断孩子监护权归谁。 五,法院也是法官来决定最后判决的,而法官也是人,结果也由于不同的法官判决也会有所区别,谁也不好说法官一定怎么样判决。 六,男方主动向法院起诉的好处是可以掌握主动性,有利于判决方向的把控。 详细问题可电话或QQ联系 北京婚姻家庭刘大来律师 联系方式见空间或百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