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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的自己修了座楼房,户主写的是我父母。我结婚后又修了几间瓦房用于出租,修这房子我老婆即将是前妻出了一万多块钱,我想问婚后修的这几间瓦房算不算共同财产?现在离婚协议上是这么写的:最新婚姻法。男方在房屋未拆迁之前要付于女方每月300块,如房屋拆迁女方分得50平米。还有就是小孩协议写的是我抚养不要女方出抚养费,我想问这合理不合理?如果我把女方出的一万块钱还她呢? 律师解答: 第一、婚前修的楼房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请求分割;婚后修的几间瓦房,女方出了一万,应为婚后夫妻共同修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配,这不同于婚前,如果是婚前这么修建,就是按份共有,看女方出的一万占多少比例; 第二、小孩抚养权的问题,如果小孩在哺乳期内,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协商处理。但不论归谁抚养,另一方都必须支付合理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 第三、财产和子女问题可以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议不成,只能请求法院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