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这个最新的司法解释,引发了很多人的讨论,有人甚至发出了"男女依旧不平等"的惊呼。实际上,这是对这个司法解释的误读。这个司法解释实际上是要诠释的,谁出力谁得益的基本原则。如果女方父母为自己的孩子买了婚房,最新婚姻法。一旦将来小夫妻离婚,女婿自然也没份。 试想下,当你花了一辈子的积蓄,为自己的儿子或者女儿买了一套房子。某一天,他们感情不和需要离婚。你一定会恨你的儿媳妇或者女婿。如果这个时候,学习中国最新婚姻法。那个人还要分走一半,你的子女的财产,估计是个人都要发疯。现在有了这个司法解释,在离婚事件中,对房子的处理就要容易多了。 不过这次的司法解释会带来两个问题。一、如果孩子的配偶名字也在房产证上,这个房子是否依旧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呢?二、以后的丈母娘们就不单单要逼着男方买房子,还得逼着男方把女方名字也加入房产证了。会导致更多的剩男剩女出现。 其实婚姻问题,单看法律是解决不了的。就说房子吧,为什么女方都要男方买房子呢?因为女方是嫁出去了,人都给你了,你买套房是天经地义的。可当今社会,再就是男女平等,如何界定这个"嫁出去"呢?夫妻双方对双方父母要负责相同的义务,这个"嫁"的概念,越来越淡化。还有,如果离婚时,买房的那一方有明显过错,此时还让受害方净身出户,就有些违背道德。偏偏如何界定婚姻中,某一方是否有过错,又是个很困难的事情。 解决婚姻中的房产问题,最好的方法还是从源头抓起。买房的事情,应该是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而不是某一方的事情。因为从实践来看,买房的一方并没有享受到更多的权利,这明显违背社会常识。当权利和义务不平等的时候,矛盾就会随之产生。 最后说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事情。小夫妻离婚,房子是男方买的,女方拿五万走人。从男方角度讲,他也是受害者,凭什么他拿五万。从女方来看,难道女孩的青春就只有五万?如果他们婚前共同出资买了这套房子,离婚后按出资比例分配,相信也少了不少麻烦和仇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