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与XX结婚2年多,由于吵架2010年12月份XX回娘家再也没回来,直至2011年5月份也没有消息,当年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请求,2011年8月开庭,无果。。。2011年底对方提出财产分割诉讼,法院现在是这两个案子一并审理。。。
我想问的是:一、婚前购买楼房一套(4W首付是自己交的),婚后还贷(贷款都是我父亲还的)。房产证写上了我们两个的名字,请问如何分割?
二、女方也购有房产一套,也是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同样是她父母还贷,没房产证,但购房合同写着女方的名字。请问如何分割?
三、在女方回娘家半年后,我家购买汽车一部,所有者是我父亲,但在财产分割上女方也把汽车写在财产分割里了,请问合理合法吗?
请大大们帮帮我。。。 ★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第一处房产如果不能证明为你个人财产的话才能不会被分割,最新婚姻法。第二处房产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会被分割。汽车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女方请求分割汽车的请求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1尽管是婚前购买,但该楼房由于登记在双方名下,视谜团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另一方占有50%的份额, 2女方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你没有参与还贷的话,则不能分分割. 3分居期间购买的汽车属于你父亲所有,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有名字就平均分割,没有就不能,汽车不可以 你的婚前财产已经变为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前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还贷部分,汽车可以要回。我代理过基本类似的案件 纵横法律网 任爱卿律师 1、如果你有证据证实你在婚前购买的楼房其中没有女方的出资,其可以视为是你父母对你的婚前赠与,视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反之则会被分割; 2、女方的楼房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应分割; 3、汽车是你父亲的财产,你妻子要求分割是不合法的,法院不会支持。 1、房产证写了你们的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是可以要求分割的,如果没有注明各自比例,一般就平均分配。 2、女方的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 3、汽车属于你父亲的财产,你们不能分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