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领的结婚证,结婚后两年买的两家店铺,一店铺是写他父亲的名字,二店铺是写他自己的名字,2010年按揭买的一套房,首付50%。但房产证上是写我老公的名字。我听别人说,一但离婚,像我这种情况,是什么也分不到的,因为房产证上没我的名字,没有权利受利。婚前公婆给我们准备的新婚住房是原来的老住房两间,是婚前财产,我是不是也无权受利 [best]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听说最新婚姻法。离婚后也不参与分配。 如果你们夫妻没有特别的书面约定,婚后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所以一个店铺和一套房你都可以分一半,当然债务也要承担一半。所以,你现在要防止你丈夫转移财产。 至于登记在他父亲名下的店铺,一般不能作为夫妻财产分割(法律上讲就不是你们夫妻的)。我不知道是谁出钱购买的,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你们出资购买的,那么你可以要求分割债权(对房屋的出资作为债权)。[best]回答者:huaws0415|三级采纳率:31% 擅长领域:法律出国/留学家庭关系篮球历史话题 参加的活动: 至于登记在其父亲名下的商铺,你可以主张要求返还你们的出资款。最新婚姻法。 结婚前购买的,或者登记在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你无权分割。 一店铺应该和你们无关,除非你能提供其他证据。 就婚后所够得的二店铺和按揭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享有直接权利。 若一店铺由你们夫妻实际出资的,可以按照债权债务纠纷处理。 像新婚的时候公婆准备的房子,若那时候明确说明是给你们婚后用,那你是有权利分的,算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明确表示是给儿子的,那你没有权利分,对于后期的如果你有付出装修等费用,对于该增值部分你是有权获得的。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结婚时的两间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你是分不到的。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