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跟我老公一起买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上是我和他两个人的名字,当时因为还没有登记结婚,所以当时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办理按揭手续时,我是担保人。平时还贷款是我父亲拿出大部分钱,现在已经还完所有贷款。房产证上已经改成夫妻双方共有。如果现在要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因为我听说是当时买房时是登记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的? 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对于新婚姻法 离婚咨询。 房屋归产权登记方需要几个条件同时具备:法制晚报。 第一,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第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第三,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你的情况,首先第一点就不一样,你们共同签订的买房合同,虽开始登记在你老公处,但你们后来又变更为夫妻共有,那毫无疑问,该房产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合法分割。 咨询律师 现在既然已经改成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讲该房屋应该是你二人的夫妻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所有权不转移,原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变的。这一点和以前的法律是非常不同的。 如果现在房产证是你们夫妻的名字,就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只要能够提供在买房的时候自己提供的财产证明就可以啦!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