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律专题 > 最新婚姻法 >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引发的思考

时间:2012-03-08 08:00来源:流觞曲水 作者:唍媄緈諨 点击: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司法解释从本月13日开始正式实施。 上述司法解释用咱老百姓的话来解
最高人民法院8月12日公布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新司法解释从本月13日开始正式实施。

上述司法解释用咱老百姓的话来解读就是:"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消息一出,一石激起千层浪,立即遭民众热议,更引发网络口水仗,一时间成为微博、BBS热议话题。

有人认为新司法解释,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还有网友说新司法解释"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真的是这样吗?

婚前按揭买房谁首付房子归谁

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此条解释是引起争论最多,尤其让许多未婚和已婚的女性,以及没把女儿的名字写进房产证的丈母娘们纠结不已。可法律界专业人士告诉我们:

共还的按揭已归还部份双方都有份

例如:一对夫妻男方婚前贷款买一套100万元的房子,首付30万,背有70万房贷,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若离婚时已还50万元。只要婚姻存续时间五年以上,这50万元就属共同财产,房子归了男方,女方可获得25万元补偿,甚至可以要求一定利息补偿。

增值部分另一方也有份

例如房子原先100万买的,现在市值300万,离婚时增值部份怎么算?

若房子是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买的,增值部份归产权登记人所。若是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子增值部分就属于共同财产,另一方也可以要求按比例分割增值部分的钱。相比看最新婚姻法全文

其实,关于婚前按揭购房,双方还可以通过婚前财产约定,将其变更为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只要你愿意。

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父母赠与房产,过去是法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另行约定的除外;现在是法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行约定的除外。依然是法定与约定的结合,只不过掉了个个儿。但"归一方所有"有个前提,就是父母赠与的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http://www.hnfzb.gov.cn/a/falvzhuanti/zuixinhunyinfa/2011/1216/65783.html。也就是说,这一司法解释实际是将"房产所有权登记"本身就视为一种约定。现在,如果父母是要将房产赠与双方的,房产登记就不应该只有一方的名字。

有个道理大家必须明白,父母出资买房的一方不能叫做"强势"方,成家还无力立业,还得通过啃老来获得居所,本身就是生活能力弱势的表现,何强之有?"公公婆婆出血",拿出一生的积蓄,被逼到老无所依才能满足"丈母娘需求",究竟哪个更强势呢?

其中在婚姻中男女都是平等,不见得就是男方强势、女方弱势。也不是谁财大就谁就可以气粗。好多舆论对于司法解释的关照,总是预设一个前提"一旦离婚",人们总是在算计,我离婚后能得到什么,得到多少?

婚前婚后都把小算盘打得这么精细,婚姻还有意义吗?这个婚还是别结了吧!心理学上有个概念叫"自我实现的预言",如果结婚之初你潜意识里就算计着离婚后的事情,后来你们的命运就很可能朝离婚的方向"自我实现"。

还有新司法解释出台,不少人认为这对房地产商是个好消息,有更多的单身愿意买房了。其实这跟房地产扯不上什么关系。至于丈母娘更没有纠结的必要,有什么比小两口幸福还重要?

这样对于司法解释的解读,最新婚姻法。要么过度,要么误读,实不可取。奉劝大家都别为房子纠结了,该怎么爱就怎么爱。少一分算计,多一分简单,最新的婚姻法。回归纯真,这样的婚姻、爱情才可以长久。

不过婚姻法新司法解释的出台倒是有可能带来婚姻观念的变化。

随着中国"80后"进入结婚高峰期,加之高房价的"推波助澜",嫁给"有房一族"成为不少女孩择偶的"现实标准"。婚姻法"新解释"可能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将不再为房子而结婚。但是:

裸婚时代真可以大方地"裸"吗

如今的男性朋友,可能会指责女孩子太过现实,择偶的首条标准就是得有房子。但是这实际上与女性的心理特征有关--对于安全、稳定的渴求。很多男性说我们可以不买房而考虑租房子住!可现在房租也是一年一个价啊,租赁合同一般都是一年一签。一旦租赁双方就房租等问题谈不拢,又得考虑更换居所。一个大男人难道你想见到你心爱的人提着拉杆箱,背着锅碗盆瓢像候鸟一样跟你在城市里迁徙吗?恐怕多来几次,你自己也会烦了。所以说大家都"裸不起"!

啃老实在不可取

既然"裸不起",可作为80后的年轻人,刚参加工作,事业刚有点起色,自己那么点积蓄,买不起大房子,于是就伸手向双方父母要。可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出来了,房产证该写谁的名字啊?写两个人的名字,一方出得多,出多的一方自然纠结。去作公证?把利益摆上台面,不是照样难堪吗?这还是次要,双方父母辛苦一了辈子,该到颐养天年的时候,作为儿女你忍心让他们节衣缩食,老无所依吗?

年轻人当理性消费

既然"裸不起",老也"啃不得",那么不如理性消费。现在的年轻人,参加工作没几年,就梦想要住120-140平的大房子,现实吗?把自己收入的50%甚至60%拿来还贷,该背负多大的压力?既然这样还不如理性消费。两口之家(或者有小孩之后)拥有一个40-60左右的空间就是不错的选择。等自己事业稳定,收入丰厚之后再换一个大居室不是更好吗?80后抱怨现在房价太高,某种意义上是自己的不合理需求推上去的。需知"个人一小步,社会一大步"!理性住房观很有必要!

近年镇江房地产开发商,主动调整了经营策略,针对80后年轻群体推出了一些中小户型住宅项目。比如:常发置业开发的常发广场Iloft炫彩小户型商务公寓、风景城邦推出的经典小户型都是很适合80后年轻白领的置业项目。

共同奋斗的人生,才是甜蜜的人生!婚后两个人一起努力,幸福也不远!

学习了。呵呵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