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浅见,与大家分享, 1、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其实重点是婚前财产问题,男方婚前买的房,或是男方首付买的房,想知道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后还归男方所有,反之,则归女方所有。因为这笔钱是婚前的或是老人的,不是小两口自己挣的,当然可以明确归一方所有,因为,非出资一方结婚前其实并没有为这笔财产付出过,包括精神上和物质上,所以不应离婚时有所要一半的权利。但是我认为非出资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有维持这笔房产的付出,所以应该在所有权外有所补偿,这一点司法解释中没有,是个遗憾。 2、大部分女性对上一条司法解释有意见,都集中在婚姻中女性是弱势,离婚应该补偿多一点,这个我是同意的,但是我不赞同离婚就必须把婚前买的房子分给女方,因为从资产产权角度来看,女方并不拥有产权,没有付出过,想知道最新婚姻法全文。而且结婚过程中还享受了房产带来的一切权利,没有还贷的负担,双方的收入其实都用到了其他方面,提高了生活水平。离婚后还要求拿走别人家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收入换来的房子,不会得到太多支持的。 3、如果不想出现上述情况,其实司法解释给了一条出路的,而且我认为从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就是共同出资买房,双方平分产权。如果你家是一线城市,双方独生子女,一家出15-25万,二三线城市则8-10万,合起来首付,产权证联合署名,然后自己工资合起来还贷,生活可能苦了点,但是离婚的烦恼远离了你,你可以专心经营自己的家庭,何乐而不为呢? 4、如果你住了人家买好的房结婚的,还想离婚后得到房产,可以要求双方一起攒钱再买一套,并联合署名,如果没有这个魄力,那还是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吧,女方多给男方一些尊重和慰藉,男人也会多给你关爱和呵护的毕竟美好的婚姻生活是感情的欢愉。 有点矛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