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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新购经济适用房出售只能由政府回购(3)

时间:2012-03-06 13:47来源: 作者: 点击:
北京出台最新经济适用房政策,今后经济适用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由政府回购。经适房、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适房限价房优先售给家庭 北京保障房
北京出台最新经济适用房政策,今后经济适用房将不得上市交易,由政府回购。经适房、限价房将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经适房限价房优先售给家庭 北京保障房新政引导单身青年租公租房;新购经适房不得上市交易 今

  对于优先配售的年龄划线等,这位负责人表示,将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运行机制】

  继承房屋须退保障房

  继承、受赠取得房屋须退还保障房

  昨天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北京将对经适房实行封闭运行。

  解读:北京从1998年开始推出经适房,随着近些年市场房价的迅速上涨,经适房牟利的问题多次被提出。2008年4月,北京出台了已购经适房上市出售的新规。新政策以当年4月8日为“分水岭”,之前的“老房”和之后的“新房”,采用不同的政策。

  满5年后上市交易的,补交价款则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但部分房主在出售经适房时,仍用“阴阳合同”等方式牟利。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封闭管理的目的就是杜绝经适房的牟利行为。封闭管理将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封闭的实施时间节点,是以新购买经适房还是以通过经适房审核来作为分界线、回购价格的确定等内容都将在具体办法中明确。

  此外,《意见》还明确,对于经适房购房人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经适房申请条件的应当退出。而此前北京的经适房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如果新购置其他住房应退出经适房。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是对原先政策的完善。通过任何方式获得了其他住房,如果不符合保障的资格,就应该退出已购的经适房。

  【租金补贴】

  公租房租金分层补贴

  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近期出台

  《意见》提出,北京将大力发展公租房,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并严格公租房建设标准,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满足基本居住需要。

  解读:公租房的租金将按照“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租补分离”原则,租金水平依据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同时建立公租房分层租金补贴机制,提高承租家庭租金承担能力。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公租房的租金补贴标准正在制订中,近期将出台。将按照承租家庭的收入情况,划分多个档次,进行补贴。收入越低的困难家庭,补贴金额越高。

  对于经适房和限价房,《意见》要求,北京要规范发展经适房,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标准。改进和完善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和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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