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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借给别人办贷款 小心被骗

时间:2012-03-07 16:29来源: 作者: 点击:
网友办公司借走房产证贷款18万突然玩失踪。把房产证借给好友办车贷,岂料房子被朋友卖掉。
网友办公司借走房产证贷款18万突然玩失踪。把房产证借给好友办车贷,岂料房子被朋友卖掉。

  无业青年刘伟化名注册了一家旅行社,然后承诺帮助一名男子注册另一家装潢公司,竟然用该男子的房产做抵押贷款18万元,刘伟将9万元用于还债,余款用于租房,却不愿还钱。近日,刘伟因涉嫌诈骗被市鼓楼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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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聊天结识“合作伙伴”

  27岁的刘伟是省市人,大专文化,1999年从学校毕业后,经营一家叫“任我行”的旅行社。该旅行社是四川青年旅行社驻南京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由刘伟负责经营。2005年4月,刘伟在网上聊天时,结识一名叫刘杰的青年。由于刘伟一直想自己开一家旅行社,苦于手里没有钱。自从结识刘杰后,刘伟产生向刘杰借钱开公司的想法。2006年2月的一天,两人在广州路一家餐厅里聊天时,刘伟对刘杰说出自己的想法,而刘杰告诉他自己也想开一家装潢公司。刘伟说自己有33万元资金在南京某实业公司,一个月后就能抽出来,并解释说自己与该公司是合股,他是股东之一。聊着聊着,刘伟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想法,何不叫刘杰出钱帮他现开一家旅行社,等挣到钱后,再帮他注册一家装潢公司?

  于是刘伟对刘杰说,只要他开了旅行社,就能从对方公司抽出那笔资金。由于开公司须有50万元以上资金才能注册,希望刘杰能帮他填补这个缺口。作为回报,等刘伟公司成立之后,再投资20万成立装潢公司,由刘杰负责经营。刘杰轻信了刘伟的话,表示赞同。但刘杰手里并没有钱。刘伟提出,借刘杰的房产证用十天,十天之后一定归还,但刘杰没同意。

  朋友相助贷了18万元

  2006年3月7日,刘伟打电话给刘杰,说他已经找好了一家担保公司,想利用刘杰位于洪武路上的一处房子做抵押贷一些款。第二天,刘伟没有征得刘杰同意,就带着两人到刘杰家,之后,单纯的刘杰带着各种证件与刘伟、担保公司老总一起,从交通银行贷出18万元,贷款期限25天,利率是8%。两人约定,全部利息由刘伟出。结果钱没有过刘杰的手,全部被刘伟拿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善良的刘杰连票据都没有向刘伟要。

  此前由于“任我行”经营不善,出现亏损,刘伟向某公司老总借了9万元。拿到钱后,刘伟先将其中的9万元还给了某公司老总。由于注册公司的钱不够了,刘伟只好将“任我行”旅行社搬出来自己干,取名为南京某实业旅行社,仍然是四川青年旅行社的下属单位,为此,青年旅行社还专门给了刘伟一张委托书。

  刘伟的旅行社做的是和四川专线,每季度结一次账。由于刘伟手头上有一些流动资金,刘伟想几个月时间肯定会还上刘杰的钱。然而,由于经营不善,到了2006年6月,公司已完全没了生意。

  一骗再骗最后“人间蒸发”

  事情过了一个月,刘杰打电话给刘伟。刘伟告诉他,他注册的旅行社已经到工商局审批,还要20天左右的时间,刘杰的钱暂时还不出来。于是,好心的刘杰与刘伟来到“担保公司”续贷了一个月,当时刘伟还了一万余元的利息。

  2006年五一期间,刘伟又对刘杰说,公司把流动资金都拿出去订了机票,在担保公司的贷款还要延期。刘杰一直没有提出异议,陪着刘伟到担保公司延期。可是,到了5月21日,贷款期限到了,刘杰找到刘伟,刘伟说到外地要钱,但钱没有要到,以各种理由一拖再拖。于是又延期一个月,刘杰就再也找不到刘伟了。

  2006年6月8日,刘杰四处找不到刘伟,感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发现刘伟已潜逃,于是将其列为“三逃”人员。然而就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刘伟于2006年12月19日因涉嫌合同诈骗案被南京市白下区公安局拘留。2007年1月18日,刘伟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证据不足被释放。鼓楼公安分局立即将已被释放的刘伟抓获归案,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另一案例

  把房产证借给好友办车贷,岂料房子被朋友卖掉。近日,方女士到法院起诉后,房子终被判回。

  方女士是武汉人,家中有几套房产。其中一处位于江岸区一小区内,面积不大,一直用于出租。2008年底,好友张某找到她,称其买车需要办理贷款,但无房产作抵押。方女士便将上述房子的房产证、土地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一并借给张。岂料,到2009年中旬,方女士在收房租时,租户说有人多次前来收房,并称该房已“易主”。得知此事后,方女士经四处打听,才找到张某。张某承认,自己因缺钱,遂伪造了方的户口簿,并携相关证件将该房以16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了王某。

  方女士随即找到王某欲要回房子遭拒。方女士只得将张某告上法庭。江岸区法院经查实后认为,张某伪造相关证件,私自将方某的房产出售,其行为不合法。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涉案房屋应归还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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