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买房,多数人关注的是房产证过户与办理问题,对土地证的了解却很有限。读者王先生就是如此,几个月前他买了套二手房,房产证已经办理过户手续,土地证却一直扔在抽屉里,直到近日经朋友提醒才想起,土地证上还是原房东的名字。然而,当他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小链接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 分割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 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土地利用要求(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各幢楼房总《房屋所有权证》及该幢楼房各户测绘面积明细表(市房地产测绘队出具);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土地分摊情况表(提供以幢为单位、用EXCEL制表的软盘);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开发商的法人证明、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个人的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各户《房屋所有权证》及业主身份证明;宗地图;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改房或商品房 土地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原业主《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现业主《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继承证明等变更文件原件或经查档盖章的复印件;土地出让金缴交证明;变更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房改房或商品房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如该幢楼已办理出让的,应到用地利用组查询出让合同编号、使用终止日期;宗地图一份;国土资源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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