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抚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
13、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4、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5、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 外文打字,每千字2元。 外文校对,每千字5元。 16、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证据保全,收费5~10元。 17、已受理的立卷中途撤回的,收费2~5元; 18、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9、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文书,收费3~5元。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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