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房产纠纷 表姐弟对簿公堂

时间:2012-03-07 14:47来源: 作者: 点击:
为争房产,表姐弟对簿公堂,经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表姐败诉后,上诉到海口中院。近日,海口中院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再审,表姐弟继续对簿公堂。
  为争房产,表姐弟对簿公堂,经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表姐败诉后,上诉到海口中院。近日,海口中院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再审,表姐弟继续对簿公堂。

  为争房产,表姐弟对簿公堂,经海口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决表姐败诉后,上诉到海口中院。近日,海口中院撤消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再审,表姐弟继续对簿公堂。

推荐阅读:

  

  

 

  据了解,生前家住海口玉沙村的孟某,第一任丈夫邱某和她生下3个子女,大儿子邱小、大女儿邱小妹还有小女儿。孟、邱结婚六七年后离婚。之后邱小妹改随母姓叫孟小妹。

  1956年,孟某经人介绍,与男子左某组建新家庭,并在玉沙村二里建了一间面积为46.8平方米的房子。之后两人又生育了3个子女。

  邱小长大后游手好闲,四处借钱赌博。

  在左某过世多年后,2009年7月,孟某也去世了。2010年5月,孟小妹等6兄妹意外得知,孟某名下的玉沙村二里房屋及附属物权的所有人竟是其外甥小方(包括拆迁)。孟小妹等人因此与小方发生纠纷。协商无效后,孟小妹等人将表弟小方告到龙华法院。孟小妹等人称,2007年9月,邱小欠债没有能力偿还,就骗母亲将房屋低价“转让”给表弟小方。当年年底,小方与龙华区政府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让法院判决其转让孟某房产的行为无效。

  龙华法院审判后认为,小方与孟某签订的系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小方已取得了涉案房产的拆迁补偿权益,遂驳回孟小妹等人的诉讼请求。孟小妹不服只好向海口中院提起上诉。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