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装修费用不计入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政策漏洞,提高装修费用标准,做低纳税范围内的房屋总价曾经是很多中介和二手房买卖者避税的惯用伎俩。然而,这样的行为随着今年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新规,又一项避税怪招被遏止。根
利用“费用不计入个人所得税范围”的政策漏洞,“提高装修费用标准,做低纳税范围内的房屋总价”曾经是很多中介和买卖者避税的惯用伎俩。然而,这样的行为随着今年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新规,又一项“避税”怪招被遏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装修费”避税套路 根据中介机构负责人介绍,双方一直以来“想尽办法避税”已经不是秘密,避税的方法也多种多样。而自去年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二手房交易个税的相关政策出台以来,据不完全统计,避税的二手房交易宗数中,约有95%以上的买卖双方选择了利用“装修费”避税。原因是征收个税的政策中明确,装修费用可以免征个税,因此,很多二手房买卖双方在成交的时候,一般签订两个合同来避税费。 “装修费”避税,百万元房价少交6000元税 以一套面积90平方米、成交房款总额为10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双方签订两个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房款为60万,而双方又签订了一个合同额为40万元的装修费用合同。 “装修费”避税有风险 尽管将装修费用纳入契税征收范围,二手房买卖逃避契税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将得到遏止,但有中介人士表示,这还是很难从根源上堵住买卖双方通过签署“阴阳合同”的方式避让个人所得税。因为,根据有关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装修费用被列入合理费用之内,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已购、经济适用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商品房及其他住房最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