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修发生的矛盾纠纷,大都是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或者虽有合同,但合同内容的条款过于简单、笼统,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不明确,合同的操作性不强,这是装饰合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怎样签订家装合同,本报请专家为你支招。 案例:设计师有意丢项漏项 近日,业主陈先生
关于纠纷的处理方式,合同要注明: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发生纠纷,施工中可凭合同及工程款收据向市消费者协会室内装饰投诉站投诉,若当事人不通过协商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等。 不经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 根据北京市建委于1999年9月颁布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承发包及施工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自2000年2月1日后,凡与消费者签订的“家装合同”,必须要有第三方认证,无第三方认证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一经查出要给予高额经济处罚。 但由于装修公司的地点分散,单独开业的装饰公司一直没有做到“合同认证”。由于消费者缺乏家庭装修的知识,又对合同认识不深,少数装饰公司就利用合同来欺骗消费者。例如有些合同中对于装饰材料的具体型号、数量和价格等内容不做详细约定,或者对具体工艺工序不做说明,给装饰公司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开了“方便之门”。有的装饰公司还在利用合同偏袒一方,与消费者签订的是“不平等条约”。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