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切尽在这里!

法律知识

酒店公寓的优势

时间:2012-03-05 17:01来源: 作者: 点击:
真正的酒店公寓 根本上说,酒店公寓的商业模式在于,首先由开发商或酒店公司建设酒店及酒店公寓,将酒店作为长期持有物业进行经营,而后由开发商与酒店公司合作,将酒店公寓出售后交由酒店公司以一定的投资回报向小
真正的酒店公寓 根本上说,酒店公寓的商业模式在于,首先由开发商或酒店公司建设酒店及酒店公寓,将酒店作为长期持有物业进行经营,而后由开发商与酒店公司合作,将酒店公寓出售后交由酒店公司以一定的投资回报向小业主承租,并由酒店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待达到一定的预

  真正的

  根本上说,酒店公寓的商业模式在于,首先由开发商或酒店公司建设酒店及酒店公寓,将酒店作为长期持有物业进行经营,而后由开发商与酒店公司合作,将酒店公寓出售后交由酒店公司以一定的投资回报向小业主承租,并由酒店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待达到一定的预期经营年限后,小业主取得了预期丰富的收益后,酒店公司将酒店公寓交还给小业主。酒店公寓成立的根本理由,也就是它与其他房地产产品的区别,就在于与一个配套齐全的酒店在一起,享受全部酒店的。

  一般而言,酒店公寓具有如下特质:

  1. 较之于住宅,酒店公寓在一定时间内,其使用权由承租的酒店公司享有,并且由酒店公司对其承担保值、增值的职能,而在一定期限以后,他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才全部集中在业主手中,像住宅产品一样。而且,此时一般来说,该物业的价值是得到了提升的。

  2. 与酒店比较而言,就属性而言,酒店公寓则是一种面向社会发售的由小业主持有产权的酒店套房,是酒店的衍生产品;就经营方式而言,酒店公寓的客户一般多为居住为期一周以上的中长期商旅人士,他们希望可以得到类似于家庭一样的生活环境,同时,也无需支付非常高额的居住费用,因而酒店公寓的客户群更大,经营也更为容易。

  3. 较之于一般房地产产品,酒店公寓的特色在于一般由酒店公司来包租并在一定时间内负责该产品的保值与增值,且经过一定时间的包租后一般来说酒店公寓是没有折旧的,租金还可以保持此前的水平甚至上升。而且,在一定的包租期内,业主无需再对此操心,几乎一些工作都有酒店公司来代劳了。

  4. 较之于金融产品,酒店公寓同属投资型产品,但是,由于小业主持有物权,其投资风险实际上是非常低的,其回报一般来说也是稳定和高额的。

  5. 较之于酒店和一般房地产产品,酒店公寓的出租期更为灵活,可以同于酒店以房晚的形式出租,亦可提供中长期租住服务,而且,其收入为酒店性质的经营性收入,更具活力。

  以上可见,酒店实际上是一种融合了住宅产品、酒店、一般房地产产品和金融产品属性的一个复合型投资型产品。同时,也正是由于它同时具备以上的属性,或者更为准确的说,它实际上是兼容以上产品的优点,所以其投资回报较高、投资风险较低而且更具投资经营的便捷性和居住的舒适性。

  温馨提示:欢迎您访问法律快车房地法频道,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分享到: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相关文章
·
·
·
·
·
·
特别推荐
·
(责任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