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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广州市工商局监制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 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与出卖人充分协商,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对其进行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双方因
第二十七条 关于通知的约定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均自收到时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条 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 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盖章: 签名: 乙方: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广州市 区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甲方针对该商品房所作的具体说明(含广告) 附件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附件四:装饰、设备标准 1. 外墙: 2. 内墙: 3. 顶棚: 4. 地面: 5. 门窗: 6. 厨房: 7. 卫生间: 8. 阳台: 9. 电梯: 10. 其它: 附件五:合同补充协议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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