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 国籍: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 地址:___邮 政编码:___联系电话:___委托代理人:___国籍:__电话:__地址:__邮政编码:___ 买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 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经_____公证(指涉外房屋买卖))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于_____ 签于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略) 附件二:室内附着设施(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如何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以有效认定为原则,无效认定为例外;在1999年前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均应作有效认定。这一原则既严格遵守了基本的法理、遵循了立法本意和立法趋势,同时还综合考虑到了相关政策规章的特殊性及此类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力。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丁龙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400-080-1966 转 10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