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6.1 本工程业主委托监理公司负责对施工进行质量检查,乙方应接受项目业主、监理公司和甲方的质量监督检查。 6.2 工程施工中,项目业主和 甲方享有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与检查的权利。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发出有关设计变更
8.7 出现乙方未达到施工计划、质量要求或不按甲方指令进行施工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调整上述付款计划。 8.8 乙方及附加由甲方在每笔付款中代扣代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税证明。 8.9 奖励和处罚: 8.9.1 奖励:根据乙方施工完成情况,甲方可能对感到满意的工程内容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8.9.2 处罚:由于乙方不按合同执行,或以各种理由不完成分包工程内容的,甲方可按其对工程实际影响的范围和内容,处以两倍的罚款。 8.9.3 奖励和处罚的费用在下一个月工程的工程付款中进行支付。 第九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认定标准:按国家或省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9.2 不可抗力发生,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 第十条 履约担保 乙方应在合同签定后6天内,向甲方提供由 其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函。 第十一条 争议 11.1 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 如发生诉讼,应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 在项目业主和甲方确认乙方无法按本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情况下,项目业主和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本合同自工程完全交工之日起,除8.4条有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12.4 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后,有关保修条款自行终止。 12.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6 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12份,甲乙双方各6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工程计价项目清单的综合说明 1.工程计价项目清单应与合同条件及格式等文件一起使用。 2.本综合说明与工程计价清单一起使用,两者互为说明,共同构成本合同的工程价款计算文件。 3.对乙方的结算和付款以按施工图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以实际工程量乘以合同价得出实际工程投资。 4.工程计价项目清单为固定价,它不因工程各种因素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 5.乙方确认,对现场情况已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措施已有了充分的预计,并已将这些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6.乙方确认,对现场情况和工程内容及其总图布置,对大型烧结工程情况、特点、难易程度、工期要求已有了充分的了解和把握,对综合单价和综合系数中综合的工程内容已有了充分的预计,并已将这些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7.工程实施中,各工程项目按确定的合同价套价,相近项目按相近的合同价套用,合同价中视为已包含了相近项目之间的差异可能带来的费用风险。 8.本工程计价项目清单分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 程(指机电设备和材料安装工程、管道安装工程、保温工程、电力、仪表、计算机、通讯工程等安装工程)两大部分。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均分为按固定综合单价、按定额取综合系数、按工程实际成本加规费和税金三种计价方式。三种计价方式之间的优先使用关系为: 8.1 按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综合单价项目中所包括的项目均按其套用。 8.2 按定额取综合系数计价方式:综合单价项目中未包括的项目,土建、装饰工程按_________套用,然后取综合系数的方式计算。套用上述各定额时,仅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定额直接费部分,_________省建筑、装饰、安装定额中的“管理费”部分应包含在综合系数的报价中,不另计算。 8.3 工程实施中,如确实出现上述两种方式均不能套用的情况(这种情况由甲方确认),则土建和安装工程均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计算:采用甲方确认的工程实际施工需要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实物消耗量和相应的价格来计算工程实际成本,然后按_________的规定计取规费和正常的税金的方式来确定工程投资。其中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按_________市造价管理站颁布的现行最近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按《_________的价格执行,不足部分经甲方询价确定。 9.按上述三种计价方式计算的工程投资均已包括: 9.1 全部的定额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环境保护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摸板及支架、脚手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工程保险保修费、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劳动保险费、建筑垃圾外运费、利润、所有规费、各种地方税费、钢结构详图设计费、按规定计算的施工规费、定额管理费、税金。 9.2 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可能发生的变化。 9.3 设备或由甲方代购的主材到现场时的吊卸、转运、出库,开箱清点、验收、清洗、保管直至运到施工现场。 9.4 工程地质条件变化、外部条件变化等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变化。 9.5 除本条中第10.款规定之外的施工中需使用大型机械时的进出场费、安拆费及使用台班费;因场地不佳,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为 运输设备和器材而铺设的矿渣、砂、石、路基箱等;基础施工所需固定螺栓架;现浇砼的泵送;以及其他必要的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除双方在合同价中另有约定之外,不再计取任何施工措施费。 9.6 由于工程不同而导致价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可能发生变化的内容。 9.7 由于业主(或当地质检部门)提出,砼的搅拌及输送一定要在现场设置大型砼搅拌站或使用商品砼,并泵送至浇注点,可能发生的相对于现场搅拌砼的差价。 9.8 可能发生的政策性调整和特殊的地方收费。 9.9 工期、业主特殊要求、设计、安全及各种原因造成损失等其他方面的所有风险和责任。 9.10 垂直运输费已包含在相应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 了解更多有关房地产法常识,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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